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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惩戒权是为达成学校教育的目的,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惩戒,以使学生获得健康发展和健全人格的一种教育权。这种教育权不仅是教师的一项基本权力,还是一项职业性权利。但近年来因教育惩戒而引发的社会事件不断增多,教师惩戒权模糊或流失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从外部条件来看,教师惩戒权亟需科学定位;从教师主体的内部条件来看,教师合理、正确地认识教师职业和自身的惩戒权,是教师合理、正确地行使惩戒权的关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明确教师对教育惩戒权的正确认识是解决现实矛盾的需要,是促使教师合法行使惩戒权的规范需要,和有效行使惩戒权的专业需要。从前期对初中教师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初中教师对惩戒权的认识存在认识模糊、误解和矛盾等问题,这是影响教师惩戒权行使效用的基础性的、也是深层性的原因。因此本文主要调查初中教师对教师惩戒权的认识现状,深入了解初中教师在教师惩戒权的认识中存在的核心问题,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然后结合他人研究成果和相关政策经验提出促进初中教师正确、合理认识教师惩戒权的几点建议,从而使初中教师能正确、合理地行使教师惩戒权。本研究主要利用问卷调查和访谈调查法,以初中教师认为教师职业应具备的惩戒权和他们自己实际拥有的惩戒权这两个方面为基础框架,分别从六个维度(对教师惩戒权内容的认识、对教师惩戒权限度的认识、对教师惩戒权目的的认识、对教师惩戒权行使主体的认识、对教师惩戒权行使依据的认识和对教师惩戒权所需支持的认识)展开调查,以求较为全面地了解初中教师对教师惩戒权的认识现状。研究主要利用SPSS 24.0统计分析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了描述性分析和差异性检验,以此来得出调查结果。本次调查研究发现,初中教师对教师惩戒权的认识情况如下:1.在教师惩戒权的内容上,初中教师对剥夺权、隔离权、纪律处分权的认识较为模糊,少数教师认为体罚、停课或退学权也是教师惩戒权的合理内容。2.在教师惩戒权的限度上,初中教师对劳动或运动惩戒权、隔离权、留校权的限度认识较为模糊,并认为自己只拥有“公开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口头警告”这种程度的批评权。3.在教师惩戒权的目的上,初中教师能坚守育人本质,维护校规校纪。4.在教师惩戒权的主体上,初中教师认为班主任应该是教师惩戒权的第一权力主体,而在实际中,初中教师认为自身作为普通任课教师承担了大部分惩戒职权,而且学校领导层的教育惩戒权主体权责弱化。5.在教师惩戒权的行使依据上,大部分初中教师认为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校纪校规来行使惩戒权,在实际中教师也是如此行事,但也会结合以往经验和具体情境灵活处理违纪学生。6.在教师惩戒权的支持力的认识上,初中教师认为初中认为最需要政策、领导和家长的支持来保障教师惩戒权,并认为家长的理解和支持、相关政策的出台对教师合理行使惩戒权至关重要。针对研究结论和发现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以促进初中教师正确、合理认识教师惩戒权:1.加强政策制定与引导,为教师提供惩戒权认识的合法来源;2.优化学校管理和教育,为教师提供惩戒权认识的学习途径;3.借助家校合作和沟通,为教师惩戒权认识的一致性寻求支持;4.基于初中学生的特点,合理把握教师惩戒权的限度;5.通过教师自主学习与反思,及时修正、更新教师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