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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安全问题,而保障食品安全关键,是提升食品安全执法的效能。随着新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的实施,食品安全执法在执法依据和执法主体方面有着长足的进步,但同时,执法效能却未能实现同步提升,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所以,持续优化执法体制、强化执法保障,更加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仍是需要我们不断研究的课题。 本文以庄河市食品安全执法主体和消费者为调研对象,通过分析比较国内外关于食品安全执法的理论和实践,并结合国情市情,确定本文研究的切入点;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分析得出庄河市食品安全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建议。庄河市虽然已经初步形成全过程食品监管体制,但由于在人员构成、执法手段、执法依据和机构整合过渡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利因素,致使执法积极性不高、案件查办单一、执法力度力度不强,在这种执法现状下,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依然存在。根据这一现状,提出庄河市要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关键是提升行政效能理论和引入多元治理,要从自身执法基础能力建设上下功夫,以一系列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主体自身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检测能力强的技术优势,激发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形成以行政执法为核心、以技术为支撑、以多元治理为有益促进的食品安全执法局面。 本文以客观的调研,真实地反映庄河市的食品安全执法现状,并从执法主体和消费主体的双重角度,以保障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国情市情,提出了“接地气”的对策建议,希望对进一步提升庄河市的食品安全执法效能提供有价值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