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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审判活动向媒体公开并且接受媒体的监督是司法公正的标志之一。然而新闻媒体监督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促进司法公正的同时,却也损害了司法的独立性,有时甚至阻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本文从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就如何在新闻舆论监督和实现司法公正之间寻求平衡出发,分四章来展开论述:第一章阐述司法权与新闻舆论监督的基本理论问题。本章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司法改革的视角分析实现司法权的本质及其实现司法权的运行方式,从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实现路径出发,审视现存的影响司法公正的症结所在,即一是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第二部分在司法权的实现方式基础之上,结合新闻舆论监督相关基本理论,通过对新闻舆论监督对实现司法权的理论及现实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出发,分析引出其与实现司法公正之间的关系。第二章论述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现状。本章依据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对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意义出发从两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从新闻舆论监督与程序公正的冲突表现来看,由于缺乏可以遵循的新闻法律、法规,且媒体与司法机关在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问题上没有达成必要的共识,导致它们之间的摩擦和纠纷不断。第二部分从新闻舆论监督与实体公正的冲突表现出发,新闻媒体监督是通过权力部门和社会舆论对司法机关施加压力从而间接地影响案件审理的结果,在这种社会舆论压力造就下的审理结果必然产生负面效应。第三章在对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冲突现转的论述基础之上,深入分析二者冲突的原因。本章从四个角度来探讨:第一部分从法的价值看二者之间的冲突,通过对公正与自由、秩序的关系在二者的体现找出矛盾之所在。第二部分从二者调整范畴的差异入手,指出发生冲突的原因实质是监督权利与司法权力的冲突、公民不通情理之间的冲突所造成。第三部分司法活动和新闻舆论监督固有属性的差异出发,指出二者在运行的方式、目标以及失效中的差异。第四部分着重从新闻舆论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指出冲突所在。第四章是在对冲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建立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平衡机制的建议。本章分三个部分来探讨:第一部分论述建立司法机关和新闻媒体平衡机制的必要性,这是现阶段实现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第二部分是对建立二者平衡机制的具体建议,即从建立和健全新闻舆论监督的相关立法,完善司法机关和媒体之间的互动机制以及加强法律和新闻的职业化建设三个方面,采取积极的措施到达既能充分发挥媒体对司法的监督作用,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又能促进司法审判的公开,维护司法独立,达到新闻监督和司法公正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