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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紧张和闲置浪费、土地的集约和粗放利用等现象同时并存,在城市和村庄规模越来越大的同时空心村也不乏存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与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近些年来,全国各地着眼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流转等制度的改革,纷纷开展了农村宅基地使用与流转等方面的有益探索,例如浙江省的“嘉兴”模式与“义乌”模式、重庆市的“地票”模式、天津市的“宅基地换房”模式、重庆市和广东省的“宅基地入市流转”模式等,这些尝试都触及到农村宅基地制度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丰富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实践,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均未对农村宅基地制度作出根本性改变,需要进行更深层次的探索和改革。乐清市是全国百强县(市),更是“温州模式”的发祥地,民营经济非常活跃,敢闯敢拼、敢为天下先的精神促使乐清人民在农村宅基地流转方面早早做了探索和尝试。2014年,新华社《内参》一篇题为“乐清破冰农房抵押交易,唤醒农村沉睡资产”的报道,得到国务院领导的批示,使乐清市对农房交易抵押的探索逐渐闻名于国内。然而,扩展农民财产权、创新农房交易抵押机制也面临了一个根本性难题:农村宅基地的处置问题。本文在对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历史变迁和国内农村宅基地流转模式综述的基础上,介绍了乐清市农村宅基地制度发展的历程,分析了乐清市农村宅基地使用存在确权登记难,存在一户多宅、闲置浪费和隐形市场交易等现象,存在规划难落实、违法占地和对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认识不足等问题。同时,从管理制度、组织形式和农民认识等方面剖析了影响农村宅基地使用与流转的原因。本文总结了乐清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实践过程,即通过加强产权登记管理,建立抵押担保、市场流转、利益分配和属地管理制度以及风险控制机制,达到农民住房财产增值、农民融资渠道增多、城镇集聚进程加快和盘活利用土地资源等成效。同时,从法律、操作和管理层面指出了现有体制与机制存在的不足。本文最后针对乐清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加强农村宅基地法律法规、使用制度和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加强村级组织与地方政府建设,以及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