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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讨论汉语公示语的现状以及公示语制定者如何根据不断变化着的交际语境做出顺应性的语言选择。其理论基础是Verschueren的语言顺应理论,所研究的问题包括:汉语公示语的分类及现状描述;公示语制定者如何通过公示语的言语等变化适应目前存在的客观物质条件,权位或亲和人际关系兼社交场景,以及公众的认知和情感需要。本文分析的语料主要来自作者对郑州市内亚星小区,绿城广场等公众场所的调查取证,部分语料在汉语公示语网站上采集。本文通过笔者构建的公示语顺应理论框架,采取定性分析的方法对语料进行系统地分析和语用解释。公示语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应用广泛,并发挥着强大的信息服务、警示和宣传功能。目前在汉语公示语的分类研究上,大多数研究者或者只限于某个层面诸如交通宣传语(潘京安,周毅,2002),警示类公示语(王彩丽,2005),文明公示语(www.e-signs.info)等的研究,或者局限于对公示语运用场合的分类与归纳(吕和发,2006),或者在对汉语公示语的功能分类上存在某种缺陷(陈新仁,2001)。鉴于此,在已有的英语(北竹,单爱民,2002)和汉语公示语分类的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提出了自己对汉语公示语的分类。汉语公示语依据公示语交际目的可分为三大类:告知类、警示类和宣传类。告知类是告知并提醒受语者某些必要信息,具体包括指示和提醒两种次类。大部分告知类公示语利于辨认,诸如街道、宾馆、旅游等日常设施的名称。需要注意的是某些为了提醒受语者注意,时常带有“请”的公示语。在陈新仁教授的公示语划分中,这类公示语常被纳入请求类公示语。诸如:“请看管好您的财物”,“餐具已消毒,请监督”。笔者认为,带有“请”不一定是请求。如果是为了说话人的利益,从而限制了受语者的权利,则是请求;如果是为了受语者自己的利益,就不应该纳入请求类公示语,而应该是告知。由于这类公示语是为了受语者的利益,并为其提供方便,因而告知类应用普遍,涉及面广,利于公众接受。警示语被认为是为了公众和他人的利益,对受语者的行为提出警告,限制及要求。由于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等各方面的利益,威胁到了受语者的面子,警示语的制定经历了时代的变迁,大致可分为禁止,请求,或教育三次类。宣传类极具中国特色,通常是为了宣传国家、城市、社区的政策而定,其目的是号召大家为国家、为他人、为自己的共同利益而奋斗。随着社会的进步,在警示类和宣传类的制定上,公示用语十分讲究策略。本文主要以郑州市公共场所收集的公示语为语料,选取亚星小区为代表,将公示语进行详细的分类和描述。在此基础上,笔者揭示出以下中国公示语现状:(1)双语翻译,图形在公示语尤其在告知类公示语中频繁出现。(2)警示类公示语中的禁止次类所占比例越来越少,教育次类明显增多。警示类公示语呈现从直接到间接的连续统变化。(3)各种语言策略诸如修辞手段充分运用于警示类公示语和宣传类公示语。针对中国公示语现状,本文运用Verschueren的动态顺应理论,详细论述公示语的言语现状如何动态适应交际语境中的物理世界、社交世界、和心理世界:双语翻译及图形的出现适应了变化着的客观物质条件;在警示类公示语中,禁止次类适应权位人际关系,而请求次类及教育次类维护亲和人际关系,并且警示类用语的从直接到间接的连续统变化适应了社会场景的多样性;随着社会的进步,在警示类和宣传类公示语的制定上,策略性的语言诸如修辞格的使用适应了公众的认知和情感需求。笔者希望通过努力,在对汉语公示语的分类、公示语的制定及交际层面的研究方面作出微薄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