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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明代晚期地方胥吏无赖化现象研究”为题,聚焦因无赖渗透地方胥吏集团,以及因胥吏与无赖在行政、司法、经济、监察等领域共谋利益,影响地方事务正常执行与社会秩序稳定的历史现象。通过对明代晚期地方胥吏无赖化现象的分析和相关史料的挖掘,有助于推动胥吏和无赖的社会群体研究走向深入,为明代“衙蠹”问题提供社会面向的解释途径,并期以丰满完善明代地方社会、地方行政议题的认识和探索。第一章择选明代晚期判牍材料中的46则案例为主要材料,力图还原胥吏无赖化现象具体的运作过程。作为专门记载地方讼案原委与审理过程的一类司法裁判文书,判牍材料在反映地方胥吏无赖化现象上具备个案性强、生动详实的独到优势。经过对判牍案例归类梳理与文本分析,胥吏无赖化现象在地方事务运作中的表现为:偷冒印信、把持牌票,干预官文书的拟写与传达(行政);勒索常例、侵吞公帑(经济);指扳吓诈、起灭词讼(司法)。除此之外,尚有几种特殊行当的“职业化”无赖群体,在社会活动和利益获得的过程中与胥吏合流,包括出卖死力、打抢劫掠的打行,挑唆词讼、曲解法律的讼棍,和垄断访察、捏访造谣的窝访。无赖棍徒们出于利益契合,或经由展示暴力、局诈、诬告等手段使其成为胥吏犯罪的羽翼和帮衬,或在无赖发起的不法活动中邀请、诱导胥吏协力牟利,或直接谋充胥吏窃取衙门办事权力,极易使地方事务陷入低效与无序。第二章运用统计方法,进一步解析胥吏无赖化案例内含的信息。选取角度包括案例中的权责关系和层级身份、案例的发生动机与实现形式、案例中社会群体的互动关系以及案例的司法量度,充分发挥判牍材料体现社会记实与司法表达的双重价值。统计显示,虽然在判牍的书写语境内,胥吏无赖化案例多被撰写者放置在“胥吏犯罪”的框架下讨论,但无赖的诱导、唆使甚至威胁却是造成胥吏无赖化案例的最主要原因;参与的无赖既有市棍,也有乡棍,可见胥吏无赖化现象的发生场合涵盖从城市、市镇到乡村的社会空间;涉案胥吏广泛包括了州县吏役、挂名吏役、白役,间有府级和其他地方机构的胥吏;胥吏无赖化案例最主要的发生动机无疑是钱物的获取,实施过程分工组合明确且灵活;胥吏无赖化案例反映出胥吏与无赖在地方衙门与日常生活两个场域内复杂的社会关系,人际关系内外的利益考量,不同社会群体的反抗与依附,都直接或间接地推动胥吏无赖化现象愈演愈烈,折射出晚明社会实态的多元实态;司法裁判方面,文章发挥判牍材料司法文书的文本性质,对照胥吏无赖化案例拟判与实际律例的契合度,简要阐释了地方官员对待该现象可能采取的应对方式与灵活态度。第三章承接上章,以明代晚期流传度较高的几部官箴书为主要考察对象,探讨地方官员对胥吏无赖化现象的感知体会与治理举措。就晚明的官箴书而论,地方官员皆对地方胥吏无赖化现象予以重视,并将其视作胥吏之弊的主要表现之一,尤对词讼、监察与赋役三个领域最为关切。地方胥吏无赖化现象的愈演愈烈,引起了地方官员对权柄旁落、胥吏滥权的焦虑感与地方社会、基层治理脱序的担忧,因而地方官员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应对之策。这些措施除出自主政者个人的施政技巧与经验外,也参照了主政当地的惯习与实情,包括严肃胥吏的取用裁革、举乡甲一体惩治无赖、规范诉讼、访事择人、清算助恤等。虽然其中一些仅停留在构想层面,却也不乏富有洞见并付诸实施的。第四章在总结前文的基础上,从较为宏观的角度提出并分析晚明地方胥吏无赖化现象四大成因。其一,明代晚期的胥吏制度日趋废弛,地方胥吏的充任与考选渐显草率,难以过滤无赖充吏者并保持胥吏队伍的素质,乃是胥吏无赖化现象的制度温床;第二,明代晚期城乡中的无赖聚集严重,数量的增长与组织的成熟使其拥有代表本群体的利益需求,因此显示出对官方力量强烈的依附意愿,无赖聚集与依附的社会动向,使胥吏与无赖的结合成为无赖群体追寻己利的自然之选;第三,民间社会的舆评和官方的制度安排对胥吏群体抱有歧视和排斥的态度,致使身家无过的民人转为他业,间接刺激无赖占有胥吏之职;第四,地方官群体对待衙门蠹棍宽严不清,放纵、勾结胥吏的行为也会导致地方胥吏无赖化现象积弊难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