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族自治县县级政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研究是我国民族自治县公共管理研究的重要课题。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自然环境恶劣、民族自治县的特殊需求、政府的供给能力等原因,我国民族自治县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我国的其他地区相比有很大的差距,与民族自治县农村居民对于基本公共服务的实际需求具有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如果进一步扩大将不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也会影响到民族自治县的安定团结。党的十八大也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政府也连续不断发布了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文件。研究民族自治县县级政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将解决民族自治县县级政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提高供给的有效性,缩小与其他地区的供给差距,进一步推动民族自治县县级政府地方服务型政府改革。本研究在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时代背景下,综合运用公共管理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以及公共产品供给相关理论,结合文献法和实证分析法,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在参考、研读国内外关于农村公共产品供求的研究和相关论著的基础上,首先用新公共服务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和治理理论等构建了一个民族自治县县级政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理论分析框架,然后通过实地调查,对民族自治县县级政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和需求进行了深入的实证研究,结合影响民族自治县县级政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需求的因素,分析了民族自治县县级政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到根本原因,提出了解决的对策建议。通过对民族自治县县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农村公共服务既包括纯公共产品,也有准公共产品,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较强的消费非竞争性,及较高的外部性;它的公共性会随着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区域的缩小而降低。由于民族自治县县级政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区域性的特性,结合各区域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特性,对它的供给应引入包括市场机制在内的多种模式;民族自治县县级政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投入回报周期有不同,一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的回报需要一个周期,根据研究该周期并不短。往往政府会优先投资周期短、见效快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而对于相对周期长、见效慢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则会借故推脱。因此民族自治县基层政府在做部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时,应当用战略的眼光上来做决策,而不能只着眼于近期的、快速收益的基本公共服务,忽略了群众需要的、要长期投资的基本公共服务;民族自治县县级政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必须以农村居民的需求为导向,提供供需一致的基本公共服务,这就需要建立真正有效的农民需求表达机制;要提高民族自治县级政府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性,一方面国家要从财政体制、二元供给体制等国家制度层面进行改革来解决,另一方面作为民族自治县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实际承担主体县级政府也必须进行多方面的改革,提高供给能力;民族自治县县级政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要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目标的体现,也就是我们要追求供给的均等化,目前,这种非均等化主要是体现在城乡差别上所以通过城乡统筹,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一体化: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民族自治县县级政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和需求与一般农村相比,其民族性在供给方面主要是体现为供给的成本上,而在需求方面则是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能体现更多的民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