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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作为长江上游最大的一个支流,其流域生态建设不仅在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中占据着重要的战略地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作为成都平原的水源生命线,直接关系到天府之国乃至西部的经济发展与繁荣。近年来,随着岷江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流域水资源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严重危及到居民饮用水和生产用水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并引导企业、居民等相关利益主体广泛参与,构建实施多种补偿方式相结合的岷江流域水污染补偿机制,制定更为科学的生态补偿政策已成为社会各界的普遍共识,其中,研究揭示居民在流域水污染补偿中的支付意愿是确定补偿的标准、补偿方式、操作模式等生态补偿机制核心问题的重要基础,对构建岷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岷江流域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造福子孙后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依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岷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与配套政策研究”(编号09YJAZH061),在分析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阐述了生态补偿、流域生态补偿、水污染补偿等相关概念,从环境经济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借鉴流域水污染补偿的外部性、公共物品、生态资本等理论,分析了岷江流域成都段水污染及补偿的现状,运用条件价值法和Logit模型,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岷江流域成都段居民对流域水污染补偿的支付意愿及影响因素,以期为贴近广大居民意愿,推进公众积极参与、上下游合作治理的流域水污染补偿机制的建立提供参考。研究的主要结论:(1)仅有56.5%的居民愿意对水污染治理计划支付费用,居民平均支付意愿为197.17元/(户.年),成都市居民对水污染补偿的认知程度不高,具有一定的水污染补偿支付意愿。(2)居民收入低,认为政府或企业是支付主体,对政府政策的执行力表示怀疑是居民不愿意支付的主要原因,居民在环境问题上表现出既依赖政府,又持一定的怀疑的矛盾心理。居民认同捐款和交水电费这些传统的支付方式,对生态保护税和环保彩票的认可度低,居民生态观念相对保守。(3)居民的年龄、家庭收入、对流域生态环境的满意程度、对政府环境政策以及执行力的认同、对流域环境恢复计划的信心这些因素比较显著地影响了居民流域水污染补偿的支付意愿。居民的年龄、居民对流域生态环境的满意程度与其支付意愿呈负相关,居民的家庭收入、居民对政府环境政策以及执行力的认同、居民对流域环境恢复计划的信心与其支付意愿呈正相关。居民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家庭距河流的距离、家庭收入是否在连续五年在增加、对流域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程度这些变量对其流域水污染补偿支付意愿的影响不显著。根据上述研究结论,结合岷江流域水污染补偿的现状,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加快旅游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切实提高居民收入水平,调动居民参与流域水污染治理的积极性。(2)建立并完善公开水环境信息的制度,增进政府的公信度,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决策。(3)制定关于公众参与水污染事务方面的法律与政策法规,并使之完善化。(4)强化教育宣传,重构民众水环境伦理,形成水环境友好的新型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