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治理与现金股利行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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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的集中与分置成为中国证券市场大股东侵占的重要制度根源,大股东治理也因此成为备受关注的研究课题。股权的集中有助于减少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代理冲突,公司大股东有足够的激励实施对经营者的监督,但股权集中也会带来另一类代理问题,即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在这种制度背景下,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就成为中国证券市场代理问题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以往对大股东治理与现金股利的研究中,大都按照上市公司前几大股东作为分类的标准,但这样做,会低估大股东股权的集中程度。如果追溯终极大股东的实际所有权与控制权,可以发现很多公司的前几大股东属于同一个终极所有者,这就出现了表面股权制衡的公司实际上并不制衡的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不考虑终极大股东,只是按照前几大股东的分类进行研究,势必会带来结果的偏差乃至错误。因此,本文在终极产权的框架下研究大股东治理与现金股利行为,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以2005年中国证券市场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以实证研究为主线的研究方法,综合运用公司治理理论、统计学、会计学、金融学等相关理论原理及方法对我国大股东治理与现金股利行为进行了研究,主要研究内容为:(1)大股东的股权特征。大股东的所有权是根据现金流权进行度量的,控制权是根据投票权来度量,控股股东的所有权与控制权是可以有差别的,因为控股股东可以通过金字塔和多重控制链对公司进行控制。根据实际控股大股东的性质,把终极所有者分为国家、家族(个人)和其它三种类型。(2)大股东现金股利行为的实证分析。考虑样本选择偏差问题,在使用LS估计之后,采用TobitⅡ模型方法对选择过程进行了回归,并对回归结果进行了比较分析。结果表明,大股东的股权特征并不能完全解释大股东的现金股利行为,大股东侵占情况可能是解释大股东现金股利行为的一种有效途径。(3)大股东现金股利侵占度的实证分析。在对中国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占程度进行全面测度的基础上,采用稳健性回归方法,对大股东侵占度与现金股利、股权特征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实证结果表明:大股东侵占度与现金股利水平显著正相关;大股东股权特征与侵占度的线性关系不显著,而是一种正“U”形关系。(4)大股东与现金股利治理机制的构建途径。采用实证方法,对大股东与现金股利治理机制进行检验,结果表明:大股东所有权的集中并不能降低代理成本和提高代理效率,中国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治理机制还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现金股利基本上可以起到降低代理成本、提高代理效率的作用,但仍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其它公司治理机制的缺失也是大股东侵占产生的重要原因,其主要表现为:“股权制衡不制衡”、“独立董事不独立”、“投资者保护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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