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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是现代行政管理活动的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反映了一国的行政运行状况。巡视监督制度作为一种特殊的行政监督,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中国古代官制文化中独具特色的一部分。不同朝代的统治者借此来监督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伴随着行政监督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巡视监督制度呈现出了新的趋向与特点,成为了新时期完善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从现实看,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通过建立专门的巡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报告反馈与督促整改。巡视前,巡视组广泛搜集查阅资料,搜集网络舆情,将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上级机关,不遮不掩直指问题实质,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追踪与检查。在遏制腐败,制约与监督行政权力,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可以对中高级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用权行为进行制约和监督,规范政府行为,促进政府及其公务人员依法行政;可以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同时广大群众可以在参与巡视监督的过程中及时了解政府动态,使得政府与公民的信息互动更加便利,缓解干群关系。由此可见,巡视监督制度关乎到领导干部与领导班子的勤政廉洁建设,关乎到党政部门、行政权力的管理与运行,关乎到党的思想、方针、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关乎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本文立足于行政监督理论,运用文献研究,历史与案例分析的方法,以巡视监督制度的有效性作为研究对象,对其发展沿革及基本要素进行了回顾与阐释,并根据制度有效性的概念以及学术界对此不同的理解,总结了制度有效性的影响因素,制定了评价有效性的六个具体指标。通过分析研究,本文认为现阶段我国的巡视监督制度有效性是非常明显的。从制度设计来看,巡视监督制度贴近管理资源,方式主动,方法灵活。从执行效果来看,反腐败成效显著,对官员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保证了中央的各项决议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的层层落实。从成果运用来看,不断加强对整改结果的监督,不断改进巡视反馈方式,不断缩短整改落实时间。同时,巡视监督制度对制度相关人有着良好的约束力,与公民社会有着良好的契合关系,与党内其他相关制度相互配合与衔接。但不可否认的是,巡视监督制度的有效性并未完全发挥,具体表现为目前巡视监督制度的体制关系不够顺畅,理论建设不够完善,巡视队伍不够优化,过程不够公开透明,方法不够丰富新颖,成果运用主体责任划分不够清晰,思想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社会层面的监督缺乏力度,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等。为了解决效用不足的现象,可通过以下路径选择来实现:一,进一步提高巡视监督制度的执行力。在完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执行保障机制,依托高水平的巡视队伍来开展巡视监督活动;二,进一步提高巡视监督制度的成果运用转化率。最为重要的就是要建立健全巡视监督的责任制度与成果整改评估机制,成果运用工作与共享机制,并在巡视方法的不断创新中提高成果的运用与转化效率;三,进一步改善巡视监督的制度环境。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与官员的配合意识,促进巡视机构的协调联动,加快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