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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越来越多,世界各国都在着手于采取各种措施抑制这一趋势的加剧。我国也于2000年步入老龄化社会,这一问题解决不好,会带来许多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让老人参与就业是积极老龄化的表现,目前许多发达国家积极鼓励这项措施,我国局部地区也在尝试中前进。但是由于老年人的数量越来越多,考虑到再就业的可行性、可持续性,以及我国的特殊国情,笔者把就业群体局限在低龄老人的范围,以《低龄老人再就业》为题目,结合理论分析和国际比较,采用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的方法,对这一问题展开探究,以寻求更科学、适用的老年人就业的方式,为老年福利的完善尽一份微薄之力。
实现低龄老人再就业,对于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理论和现实的双重意义。从经济学理论上讲,利用低龄老年人的比较优势可促进老年产业发展,对老年人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可以节约成本并提高社会总收益;从现实上,讲有助于老年人增加收入、充实晚年生活,体现社会公平,实现老年人自我保障,减轻国家的负担。这是本文的主体部分之一。
另一个主体部分是和发达国家的比较,通过吸取先进的成功的经验,得到相应的值得我国借鉴的启示。美国的劳动力市场注重挖掘深厚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的老年人才,可以使他们的才智和经验在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发挥巨大的作用;日本注重把非知识分子那部分老人纳入到比较灵活的服务行业,不挤占年轻人的岗位,像照顾儿童这样的服务还可以为家庭和社会做很大的贡献;法国和新加坡的就业政策及配套的社会保障政策低龄老人的再就业薪酬和劳动者素质、工作性质、工作时长等因素结合起来考虑。这些都可以作为我国低龄老人再就业制度设计的重要参考。
最后,针对主体部分的分析和比较提出我国低龄老人再就业的基本思路、原则和完善建议。分类别、分步骤的逐步展开低龄老人的再就业,在此基础上,加强政府扶持和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的力度,逐步实行家务有偿化和老年公益服务,并把原有的“银龄行动”更好更完善的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