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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缔造了新型的决策机制,对传统的决策观念进行了更新,体现了公共决策在当代社会新的发展方向,这是一种民主化、科学化的决策机制。就民主化而言,主要是指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否决了决策的单一、集中和垄断,它追求决策权分散;就科学化而论,主要是指环境影响评价一改过去决策过程中只考虑经济要素和技术要素的片面做法,主张对具有普遍利害关系的事项做出均衡的决定,全面考虑行动的经济、技术、社会和环境影响。 本文全面系统地介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理论基础,并对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进行了详细的述评。全文共分四章: 第一章介绍了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特征以及种类;分析了建立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目的、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有效性的因素以及该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介绍了与环境影响评价关系密切的可持续发展理论、系统学理论以及决策理论。认为上述有关理论是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立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第三章提出了战略环境评价的概念以及战略环境评价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介绍了世界上主要国家战略环境评价的立法现状和实践进展。 第四章对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进行了述评,分析了其主要特点,指出了其不足与缺陷,最后为完善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