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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司法解释自建国以来便已经存在,发展至今已数十年,在此期间刑法司法解释解决了许多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但随着条文的逐渐增加和刑法司法解释体系的日益复杂,诸多问题也逐渐凸显,如其中存在大量的无权主体发布司法解释、有权主体越权解释、类推解释、矛盾解释、形式混乱的解释等等问题。笔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全书》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对我国的刑法司法解释进行了统计和分析,总结出我国目前刑法司法解释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之后结合学者们的观点,提出进行专门立法的设想,试图使我国的刑法司法解释制度更加完善。全文共包括三部分:刑法司法解释的类别研究、我国刑法司法解释的问题分析、刑法司法解释的规范化。第一部分刑法司法解释的类别研究部分首先介绍了刑法司法解释的概况,将我国的刑法司法解释的发展分为了两个阶段。然后对我国现行的刑事司法文件进行了多种纬度的统计与分析,包括刑法司法解释文件统计与分析、刑法司法解释类型化统计与分析、刑法司法解释及其他类文件统计与分析、被废止的刑法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统计与分析四个部分,第一、二、三通过对统计数据的横向、纵向的对比,归纳总结出我国现行刑法司法解释文件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从而找出我国的刑法司法解释体系需要完善的方向。第四部分通过统计我国现已废除的刑法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从其废止的原因入手分析得出对我国现存刑法司法解释有价值的规律。第二部分通过前文数据的分析,进一步归纳出我国刑法司法解释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对相应问题进行进一步阐释和思考。如刑法司法解释制定主体混乱、司法解释形式不统一、准司法解释效果显著,但效力未得到法律确定、司法解释的审查纠错机制的缺失。第三部分是刑法司法解释的规范化。笔者试图以总结出的现行刑罚司法解释存在的问题为基础,结合对其他专家学对此类问题的建议和研究,提出我国规范刑法司法解释的路径和方案。具体而言,笔者认为可以对法律解释进行专门立法,即《法律解释法》,分析了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然后提出在专门立法中从规范主体、文件效力、审查纠错机制等方面构建完善的司法解释体系,从而解决目前我国刑法司法解释存在的问题。《法律解释法》是对司法解释进行的全面的规制,既包括刑法司法解释也包括其他部门法的司法解释,但笔者主张以刑法司法解释为切入点构建《法律解释法》,因为刑法司法解释的制定主体最为复杂,其对于冲突解决的需求也最为迫切,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的司法解释冲突都出现在刑法司法解释中,同时刑法司法解释关系着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权利——人身自由。因此,以刑法司法解释为切入点构建法律解释法既可以涵盖多个部门法在制定主体、制定程序、文件类型等方面的共性问题,也可以解决司法解释出现冲突或者错误等这些多在刑法司法解释中出现的个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