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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涉外税收优惠制度在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以及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涉外税收优惠的引资功能逐渐受到质疑,同时广泛的涉外税收优惠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国内税收的流失和国内经济与涉外经济的不平等竞争。特别是随着我国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加入 WTO,原来许多受国家保护和限制外资进入的领域必须对外资企业开放,如果继续奉行原来的涉外税收政策,不仅与WTO规则相违背,而且势必会使原来受保护的产业处于更加不利的竞争地位。现行的涉外税收优惠制度亟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2008年1月1日我国将实行新的内外资企业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税制第二次大的变动,它将建立起“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体系。在旧的税收体系即将成为历史的时候,我们很有必要检验一下1994年我国第一次税制改革以来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性以及我国传统的区域性税收优惠在这一时期对我国吸引FDI的影响力。
本文首先对国际以及我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及其新的发展进行了一个简要的回顾,然后利用28个省和直辖市的面板数据实证分析的方法动态验证了我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吸引FDI的有效性,同时由于我国以前的税收优惠主要以区域税收优惠为主,为了更进一步的分析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在FDI区位选择中的作用,我们将面板数据进一步划分为三个区域。结果表明税收优惠政策是影响FDI的重要因素,从横向来看,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区域因素对FDI的影响力越强,最后文章根据实证的结果和我国的现状提出改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