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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借鉴和梳理当前旅游资源非优区的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吉林省旅游资源的现状进行分析,探索性的提出了吉林省旅游资源非优区的范围,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旅游资源非优区的资源赋存状况、社会经济条件、市场情况和环境条件等,并提炼出不同的旅游资源非优区的类型。本文深入探讨了焦作现象和深圳旅游业成功开发的经验,目的是为吉林省旅游资源非优区的开发提供参照与对比,与此同时,针对吉林省旅游资源非优区展开一系列的探讨与研究,旨在为吉林省旅游资源非优区的开发提供一些参考性的建议。论文内容分为五部分。第一章为绪论,主要探讨了旅游资源非优区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第二章主要探讨了旅游资源非优区研究的相关理论及案例分析,主要从旅游资源非优区概念的界定、属性及特征分析、理论依据与开发理念、动力机制和开发案例分析几个方面研究;第三章依据吉林省旅游资源普查的相关数据,详细分析了吉林省各地级市旅游资源数量、品质、储量、丰度等状况,从而科学地划分出吉林省旅游资源非优区,并针对非优区进行了现状分析;第四章首先分析了吉林省旅游资源非优区开发面临的机遇和存在的问题,随后探讨了吉林省旅游资源非优区的影响因素和优化机制,然后针对不同类型的非优区提出了相应的开发模式和开发策略,最后,从旅游营销的角度为吉林省旅游资源非优区的旅游开发出谋划策;第五章概括总结了以上四章的主要内容并提出一些探讨性结论,论文的主要结论有:(1)吉林省旅游资源非优区(主要依据地级行政区进行划分)包括白城市、松原市、四平市、辽源市和通化市。(2)依据吉林省旅游资源普查的数据,对非优区进行了旅游资源密度、旅游资源丰度、旅游资源储量和旅游资源品质等的深入分析,提出相应的开发策略和营销方案。(3)四平市、松原市和辽源市为需求驱动型旅游资源非优区;白城市和通化市为社会驱动型旅游资源非优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