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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关于中国近代乡村问题研究,大多侧重于国家强权或外部力量对乡村的影响,而乡村内部力量崛起对乡村建设的作用与影响,似论述不足。20世纪二十年代以来,在混乱的时局下,位于河南西南部的宛西地方精英迅速崛起,其势力由某一地区逐渐发展至全县,随之相邻几县精英人物结为联盟。宛西地方精英通过有效的政治机制,开展了有声有色的乡村建设活动,成为乡村建设的推动者、制定者和执行者,使当时的宛西做到了“路无拾遗,夜不闭户”,其中宛西自治的中心之一——内乡县,还被国民政府誉为“三大模范县”。地方精英究竟采用何种政治机制治理地方,其具体活动与成效如何,其与国家强权的关系发生了怎样的演变,成为本文考察的基本内容。
论文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宛西精英投身地方建设的动因分析。20世纪以来,宛西地区因交通变迁,经济不断衰退;人口稀少,是河南的“边缘地区”;灾难频繁,使农村经济凋零。随着小农经济的破产,匪患成为宛西地区严重的社会问题,使该地区社会秩序空前混乱。频繁的兵祸使地方政权更迭频繁、政策朝令夕改,且勒索钱财、骚扰地方,甚至兵匪勾结、狼狈为奸,百姓深受其害。20——30年代宛西社会的持续衰退和动荡,给各阶层民众的生活造成严重危害,人们对现实强烈不满,对地方政权彻底失望,一种普遍期望太平的求治之心愈加迫切。正是在这种情势下,宛西地方精英迅速崛起,他们立志图新,整顿时局,自行处理地方事务,推行自治建设。其中以镇平县的彭禹廷、内乡县的别廷芳、淅川县的陈舜德、邓县的宁西古等最具代表性。
第二部分:宛西地方精英构建的乡村政治运行机制剖析。乡村建设的领导核心是地方精英群体,其包括精英领袖开展合作,成为地方建设的领导核心;乡建知识分子加入,成为精英领袖的重要参谋、得力助手;基层精英不断产生,成为乡村建设基干力量。乡村建设的指导理论是“三自主义”,即“自卫主义、自治主义、自富主义”,以自卫保卫自治、以自治促进自富、以自富根治穷乱。三自主义把地区性问题系统化,把解决问题的途径程序化,把未来前景理想化。为推进地方建设,地方精英着手成立区域性地方组织,改组县级自治机构,建立基层组织,完善管理制度。与此同时,精英大力发展民团,为地方建设“保驾护航”,保证精英政治运行机制正常运行。上述政治运行机制成为宛西精英推动乡村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三部分:精英组织在宛西乡村建设中的活动与成效。第一,地方精英承担起社会控制的任务。包括坚持自卫、力拒外压,开展剿匪活动、稳定社会秩序,利用预备民团、维持社会治安,成立各级民事调解机构——息讼委员会,编查保甲等。第二,地方精英承担起发展经济的任务。包括整顿契税、增加收入,设立金融机构、印发货币,引进近代工业,改良农业、提倡家庭副业,提倡植树造林,整修水陆交通,发展通讯事业。第三,地方精英承担起发展教育文化的任务。包括组建宛西乡村师范学校、培养自治人才,大力发展中小学教育,开展社会教育活动,还开展改良社会风俗活动。第四,地方精英承担社会保障的任务。包括精英设立救济所、救助弱势群体,制订措施、救助灾民,设立义仓、应对突发事件,发展卫生事业。总之,精英组织承担起本应由国家政权承担的任务,他们对地方的治理是较为成功的。
第四部分:宛西精英与国家强权博弈的思索。宛西精英凭借其强大的实力,不断挑战弱势县级政权,并最终控制地方。其与南阳专署官员因没有直面的利益冲突,关系相对融洽。地方精英的独立行为,影响了省政府的政令统一,是其必然取缔的对象。但由于南阳专署官员从中斡旋及精英自身力量的强大,省府对地方精英由一味消灭转而遏制、利用。抗日战争的爆发,成为宛西精英与国家政权改善关系的转折点。国民政府对宛西精英立场的改变,消除了精英对国家政权的排斥,精英与政府之间开始和解、合作。他们响应国民政府号召,迅速开展抗战救亡工作。但国家强权对宛西地区控制的努力并没有停止,公权力在地方上不断加强。随着精英领袖别廷芳的去世,地方势力逐渐丧失了独立性,完全纳入国民党的党、军、政体系,自治活动人亡而政息。
宛西地方建设成就表明,在特殊的历史环境下,地方精英能够推动地方的现代化,但由于自身不足和力量的弱小(与国家强权相比),他们推动地方现代化是十分有限的。国民政府控制地方精英,并不能表明它能夠建设一个现代化的新农村,因为控制了精英只是国家权利扩展到精英这一层面,没有达到宛西普通农村大众,而乡村的现代化依靠的不仅仅是某一集团,更重要的是全体乡民的支持,而这正是国民政府、地方精英所缺失的。可见,面对恶劣的外部环境,不断的天灾人祸,濒临崩溃的经济,乡村文化的荒漠化,低效运转的国家机器,只有在国家政权优化合理的基础上,整合社会力量,最大程度依靠民众,才能实现乡村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