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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随之而来也产生了各种社会矛盾,其中尤以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问题最为突出。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竞争法则必然产生一部分弱势群体。而政府通过财政政策调节的第二次分配“追求的是公民的普遍权利保证”,不可能照顾到每个公民的方方面面。近年来,虽然政府持续关注民生,加大财政投入,但贫富差距仍进一步扩大。这样,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之间就有一个“真空地带”。为缩小和消除这个“真空地带”,有必要加强第三次分配。第三次分配是基于民间自愿基础上的分配。指在道德或其他动机的支配下,社会成员以自愿捐赠等方式,资助困难群体,使社会分配更趋公平。慈善事业是我国第三次分配的主要形式.它不仅是收入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不足的有益补充,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更能对不同社会阶层的关系起到润滑作用,增强社会的凝聚力。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在历次重要会议上对慈善事业都进行过纲领性阐述,尤其是党的“十七大”提出把发展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补充,为新时期慈善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政府大力提倡和社会各方推动下,我国慈善事业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总体规模仍滞后于整个经济的发展。与慈善事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慈善事业仍处于起步阶段,法制不健全,行政色彩浓厚,慈善组织公信力不足等。这些因素已严重制约了慈善事业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加强对慈善事业的研究。文章共分五部分,首先对慈善事业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其次介绍我国现代慈善事业取得的成就,指出其当前面临的困境及原因;接下来介绍了几种典型的慈善事业发展模式,以期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然后提出破解发展困境的基本思路,即法制化是慈善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慈善组织自身建设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关键因素、现代慈善意识的培育是慈善事业发展的永动之源;最后对我国慈善事业未来发展作出畅想,并进行总结与进一步研究的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