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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以后的城中村改造是通过“改制”来实现的,与此同时广东省、市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文件。至2009年,关于城中村改造的基础政策基本制定完成,最终形成了《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和《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两个重要政策文件,业内称为“78号文”和“56号文”。此两个文件是目前广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和方案编制的指导性文件。本论文分析研究了广东省广州市自2002年以来出台的与城中村改造相关的政策要点,以广州市海珠区赤沙村改造为例,对该村的历史背景、人口数据、现状房屋、地籍情况、改造范围的划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民改造意愿等资料收集和调查,在政策的框架下编制旧村改造方案,并对其逐条解析和对比,总结归纳出方案编制过程中与政策相冲突的矛盾点,从价值观的变化及利益诉求方面解析政策的科学性,从改造方案成果解析政策的不足点,寻找基于多元化的政策实施协调建议。文章提出要解决城中村改造问题,必须充分分析三大层面(社会层面、企业层面、城中村层面)的城中村价值观问题,协调四大主体(政府、开发商、户籍村民、外来流动人口)的利益诉求,从三大基本要素(人口、土地、建筑物)方面评价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政策实施情况。通过对赤沙村实际改造中遇到的政策与实际方案编制、审查审批过程出现的诸多协调沟通问题的分析,笔者试图指出旧村改造的政策漏洞,试图为政策的制定指出方向和建议,以期能够在满足各方利益诉求的前提下,快速高效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促进新型城市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