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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助推力,农村金融市场是国家金融体制改革要关注的重要部分。目前,广西农村金融市场形成了以农村信用社为主导,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和村镇银行等作为补充的竞争格局。一直以来,很多学者都将广西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作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但合作金融从本质上说应该是以互助合作、服务社员为目标,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上述金融机构早已朝向商业化发展,偏离了合作金融的本质。
本文在回顾建国以来广西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历程的基础上,以农户调查为代表具体分析农村金融的供需情况,指出广西目前合作金融供给的全面缺失与需求的巨大规模形成强烈反差,供给与需求严重不相匹配,使得重新培育广西农村合作金融迫在眉睫。针对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现存的机构数量少、供需缺口大和发展模式不清晰等问题,在深入剖析原因的基础上,通过对德国和日本农村合作金融成功经验的借鉴,提出了对农村合作金融实行分层分类和有区别对待的监管制度等重新培育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