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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是国家最低一级审判机关,占全国法院数量近80%,承担着全国近80%的案件,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和主要力量。法官作为基层法院重要的审判人力资源,是基层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发挥的决定因素。基层法院法官工作绩效决定了基层法院审判质效的高低,影响着司法公正与效率目标的实现。基层法院法官激励机制作为基层法院法官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充分挖掘审判人力资源潜能,最大限度地激发法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基层法院审判质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在现行司法体制机制下,缺少符合审判规律的科学有效的法官激励机制是基层法院法官队伍管理的一项重大难题。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层法官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影响法院科学发展的司法体制机制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基层法院内部有效激励机制欠缺,在繁重的审判任务和高负荷的工作压力下,法官职业倦怠、职业枯竭现象较为普遍,基层法官流失严重,审判质效不高,严重影响了基层法院法官职业认同感,这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制约地方法院科学发展的瓶颈。如何激发基层法院法官队伍活力,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科学有效的法官激励机制,是摆在基层法院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笔者认为,基层法官激励机制关键在于制度激励。当前正在开展的新一轮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为司法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明确了方向,为法院全面深层次改革,破除体制障碍提供了现实可能。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从根本上破除司法体制机制障碍,建立科学有效的法官激励机制,才能充分激发基层法院法官队伍活力,不断提高法院审判质效。基于以上考虑,本文拟以激励机制为视角,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以D市G县人民法院为例,运用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理论对基层法院法官激励机制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完善基层法院法官激励机制对策,为加强基层法院法官队伍管理,提高基层法院审判质效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够对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改革完善司法人事管理制度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