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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隐私权是指网络空间的个人信息隐私权。网络环境的开放性、虚拟性、无纸化等特征为侵害网络隐私提供了便利,使得网络空间的个人隐私权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隐私权的客体内容不断扩展,领域不断延伸。网络隐私侵权行为主体及行为方式的多样化、网络隐私侵权加害行为的隐蔽性以及侵权损害结果认定的复杂性增加了网络隐私权保护的难度。强化对网络空间的个人数据和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网络立法的当务之急。我国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对隐私权采取的间接保护模式不能有力保护网络隐私权。鉴于此,如何既恰当地保护隐私权,又不妨碍网络的正常发展,已经成为各国制定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重点和难点。当前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在理论上对隐私权进行研究,在立法、司法上对隐私权进行保护,而且这一趋势不断加强。在我国,学者们对隐私权的研究起步较晚,立法不够完备。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做进一步的研究,显然在理论上、立法上以及对将来的实务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有必要通过立法模式的选择、网络隐私权保护私法救济制度的构建,进一步完善隐私权保护法律制度。所以,本文首先分析了研究网络隐私权的背景,指出了研究的目的和意义,也分析了目前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接着探讨了网络隐私权的内涵、特征以及侵害网络隐私权的特点,提出了保护网络隐私权的现实必要性和理论必要性,提出了应该以传统隐私权为权利基础,克服传统的隐私权理论对保护网络隐私的局限来保护网络隐私权。同时介绍了欧盟立法模式和美国行业自律模式等国外典型的网络隐私权保护模式,探讨了我国应该确立的法律保护模式。针对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现状,从思想意识、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三个方面总结了形成原因。也探讨了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的难点和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应确立的原则。根据我国的国情提出了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的设想,指出我国需要采取立法、网络监管、行业自律和提高隐私权保护意识等综合措施,对网络隐私权进行全面保护。最后,提出了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特别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何结合我国国情界定隐私范围和如何区别不同主体以保护其隐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