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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在中国这样一个农民占绝大多数人口的国家,农村土地政策的正确与否,关系到我们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这是中国共产党长期实践的一条基本经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这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也是这样。 本文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南,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主要运用历史分析与结构分析相结合、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广泛收集、系统梳理和理性解读中国共产党的农村土地政策史料,从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角度来理顺党的农村土地政策演变的基本脉络,分析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农村土地政策的基本特点,总结党制定农村土地政策的基本经验,并以此来展望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发展走向。 文章以建党初期党的农村土地政策主张为起点,以党的农村土地所有权政策和经营权政策的变化为线索,将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演变分为三大阶段,即:建党初期到建国后土地改革完成时期(1921年—1953年)“农民个体所有,家庭自主经营”的农地政策;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1953年—1978年)“劳动群众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的农地政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978年至今)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农地政策。而每一阶段的农地政策又是由若干具体政策发展演变而来的。如“农民个体所有,家庭自主经营”的农地政策经历了“限租、限田”,“耕地农有”,“减租减息,交租交息”,“耕者有其田”等四个小阶段的演变过程。“劳动群众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的农地政策也是由“农民个体所有,劳动互助”的互助组农地政策向“农民个体所有,统一经营”的初级社农地政策发展演变,再向“劳动群众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的高级社农地政策发展演变并最终发展演变成为“劳动群众集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