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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在并没有一个中央与地方的争端解决机制,主要还是依靠中央对地方单方面的行政手段。应当改变现有的中央统治地方、地方服从中央的单一格局,建立以司法为主导的解决机制,设立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专门机构。其前提就是要实现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划分,建立两者利益平衡的规则。在解决机制的框架内,中央与地方法律地位平等,中央应当尊重地方的利益表达,双方都应当遵守既定的规则。同时,该机制必须注重程序,程序应当公正,有利于维护双方利益和争端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