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滥用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法规制之比较及启示

来源 :2016年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经济法分论坛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zyzf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标准必要专利兼具专利的私有性和标准的公共性,一旦专利权人滥用其标准必要专利进行垄断,将会阻碍竞争以及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欧盟和美国作为世界上标准制定活动最为活跃的地区,其规制滥用标准必要专利的经验相对比较丰富.本文将对欧美滥用标准必要专利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进行比较与分析,再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欧美成熟经验的借鉴,对完善我国滥用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垄断法规制提出一些建议.
其他文献
滥用版权行为一直是知识产权反垄断领域里的重要问题,而上个月发生的"北大图书馆知网断网事件"使这个问题引发公众广泛关注.本文首先从现实基础和法理基础上对规制滥用版权许
社交网络的快速发展以及规模的不断扩大,大型的社交网络平台逐渐进入《反垄断法》的视线,成为反垄断调查和诉讼的对象.由于社交网络的特殊性对《反垄断法》的在该领域的适用
互联网平台竞争愈演愈烈,该领域内的独家交易行为也大量涌现.因为互联网企业独家交易可能违反以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目的的反垄断法,所以有必要对其进行
当前我国汽车市场尤其是汽车售后市场存在垄断问题,主要表现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促进汽车市场的健康运行,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指导实践,需要确定售后相关市场,关键在于界定售
会议
正确理解把握"正当理由"不仅有助于掌握经济法内在价值、基本宗旨等多方面,对于我国市场监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而在理论上可以提供支持分析,在实践操作上也可以明确其可行
对纵向价格限制业界和学界的主流观点均认为应适用违法推定,但这一观点是错误的.错误观点或来自对《反垄断法》第14条条文以及其与第13条、第15条关系的误读;或来自不了解看
在国家发改委放开药品定价以及我国药品市场迎来专利失效高峰期这两大背景之下,本文旨在通过结合药品行业本身的特殊性和竞争法律理论来探讨该行业价格垄断行为的特殊表现形
我国工商总局于2015年7月发布了首例关于行业协会联合抵制行为的指导性处罚案例,这无疑给理论和实务届的学者们提供了很好的违法性认定的参考依据.但由于我国《反垄断法》等
在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与反垄断执法实践的发展进程中,垄断协议的认定适用何种规制这一问题历来存在较多争议,甚至本身违法原则与合理原则起源国——美国对垄断协议协议的认定也
近年来,我国著作权法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著作权保护的界限缺始终不得明晰,因此著作权的专有性或法定垄断性决定了著作权滥用往往会涉及限制竞争问题.信息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