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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政策,作为公司财务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决定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因素,引起了很多国内外学者的关注。我国的证券市场成立之初,企业倾向于发放较少的股利,股利支付率是远低于国外上市公司的。为了改良这类情形,自2001年起,证监会公布了增进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派的系列政策。这些强制性规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良了我国不分派股利的现状,但同时也触发了非常规派现的现象,这其中就包含高额派现。因为我国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具备股权分置和股权集中的特色,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和中小股东因为效用函数的不一致,容易产生代理冲突。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一股独大”的问题是普遍存在,致使上市公司在发放现金股利时控股股东的收益远远高于中小股东。在股利政策拟定环节,控股股东也有充分的意图和能力影响企业执行高额派现,对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侵害。高额派现沦为控股股东进行利益输送工具,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关注。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掏空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为利益输送理论基础,在对国内外研究文献系统回顾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制度背景,选取桂东电力为案例,对上市公司高额派现背后的利益输送的原因和影响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因公司治理不完善,桂东电力公司存在较为明显的借助高额派现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问题。其原因主要有:(1)满足大股东现金需求,(2)满足再融资政策需要。从给公司带来的影响来看,股利公告日,市场对公司的高额派现利益输送行为做出了负面反应,其行为实质上没有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并对公司的财务业绩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了一定影响。案例分析部分,在对桂东电力公司现金股利分配情况、公司经营状况、控制权配置情况以及股利分配特征进行了解后,根据本文对高额派现的界定,发现桂东电力公司存在高额派现情况。对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发现桂东电力公司在高额派现的同时,并不存在与高额派现相匹配的良好的盈利能力。远高于行业水平的股利发放以及企业现有的资金短缺情况进一步表明企业存在利益输送迹象。通过对桂东电力公司高额派现进行利益输送的原因进行分析,发现公司大股东经营状况不佳,存在现金需求;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使大股东能够拥有超额控制权制定高额派现的股利政策;再融资政策鼓励分红使高额派现符合政策要求;高额派现成为桂东电力公司大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工具。最后,考虑高额派现利益输送对桂东电力公司股票市场,财务绩效和股东的影响。桂东电力公司股利公告日市场表现消极,不符合中小股东的期望;高额派现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成长能力下降,给公司财务业绩带来了不利影响;大股东经由高额派现获得了超额收益而侵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对案例分析进行总结,桂东电力股权结构特征是“一股独大”,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制定一方面是对“半强制分红”要求的回应,另一方面是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代理问题的体现,高额派现成为控股股东进行隧道挖掘的工具。由于进行高额派现,桂东电力没有足够的自由资本来处理良好的投资机会,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对桂东电力高额派现背后的利益输送的原因和影响分析,本文认为应采取措施保护中小股东和上市公司的利益,建议关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进一步健全法律规定中关于中小股东保护的内容,明确引导上市公司制定科学合理的股利政策。第二,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减少国有股比重,推进股权结构多元化,完善股权制衡机制。第三,引进外部监督机构,发挥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加强公司内部监督。第四,在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利益优化原则、资本存量规模、发展前景、投资安排、利润增长态势和现金流量状况确定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利润分配方案,提升企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