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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论文] 作者:阳庚德,, 来源:广东社会科学 年份:2010
侵权人不明时的高空抛物侵权,要求不能证明自己不是具体侵权行为人的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制度,对区分所有权人的自由权利而言,是巨大限制,但却无法解释和证成其正当性。以区分所...
[期刊论文] 作者:阳庚德,, 来源:环球法律评论 年份:2013
以英、关、澳、加四国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都认可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合理性。在这些国家,惩罚性赔偿主要适用于以故意为基础的侵权案件,美国和加拿大还对违约案件判处惩罚性赔...
[期刊论文] 作者:阳庚德,, 来源:法制与社会 年份:2013
国家海洋主管机关以所有权人的代理人身份和海域使用权人之间为设定海域使用权而订立的出让合同,无论是定性为行政合同还是民事合同,都要维持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对等与平衡...
[期刊论文] 作者:阳庚德,, 来源:学术研究 年份:2013
所有调整责任和惩罚的规范都是矫正正义规范,因此侵权法规范本身就是矫正正义规范。矫正正义的道德规范是矫正正义的侵权法规范的正当性基础,矫正正义的侵权法规范如果违背了矫......
[期刊论文] 作者:阳庚德,,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 年份:2013
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并不能简单地一律定性为居间合同,而应当根据房屋中介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内容确定该合同的性质。如果合同约定的中介方之义务只有促成委托人订立合同...
[期刊论文] 作者:阳庚德,, 来源: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年份:2009
从尊重现实出发,我国海域使用权共有的权利主体有应当包括自然人、公司等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机关法人、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
[期刊论文] 作者:阳庚德,, 来源: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年份:2008
我国侵权法草案规定侵权人不明的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由"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建筑物使用人"连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实质上是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设定了一种对其在住宅内...
[期刊论文] 作者:阳庚德,, 来源:中外法学 年份:2009
问题的提出大陆法系传统理论和实践对于侵权法功能,坚持损害填补一元论观点,即认为侵权法的功能仅限于以赔偿之债的形式,填补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使受害人的利益回复到损害发...
[期刊论文] 作者:阳庚德,, 来源:政法学刊 年份:2004
登记是海域使用权变动中的公示方法,其公示的是海域使用权的权属状况或者海域使用权的不复存在。"海域使用权公示"和"海域使用权享有"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只有基于法律行...
[期刊论文] 作者:阳庚德,, 来源:政法论坛 年份:2013
自由不包含故意侵害他人的内涵,故意侵权法只须关注受害人权益的救济即可。因此,从立法政策看,故意侵权法应当为人的一切权利和利益提供最充分的保护。由于权利和利益本身存...
[期刊论文] 作者:阳庚德,, 来源:探求 年份:2013
经济分析理论虽然对侵权法的正当性解释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其将效率设定为侵权法的首要功能,其合理性颇值怀疑,而且作为经济分析基础的汉德公式的实际用途也值得怀疑,过错的“...
[学位论文] 作者:阳庚德, 来源:北京大学 年份:2010
传统大陆法系侵权法的理论和立法实践,在损害评估、赔偿范围、因果关系远近判断等方面,对故意侵权与过失侵权不加区分,同等对待。不论加害人出于故意或过失,一律按照“恢复原状”......
[期刊论文] 作者:阳庚德,, 来源:法治论坛 年份:2017
我国的《合同法》早已形成了完整而独立的体系,《合同法》上的合同包含了除身份关系之外所有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在我国《合同法》和《物权法》没有区分,将...
[期刊论文] 作者:阳庚德,, 来源:法律适用 年份:2013
一、建构统一的侵权法理论基础之必要性侵权法为什么要强迫某人向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或补偿)责任?在合理解释这个事关侵权法根本的问题时,必然要涉及强迫该人承担该责任的正...
[期刊论文] 作者:罗礼平, 阳庚德,, 来源: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份:2009
国家海洋主管机关以所有权人的代理人身份和海域使用权人之间订立的出让合同,无论是定性为行政合同还是民事合同,都要维持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对等与平衡。从解释论上讲,由...
[期刊论文] 作者:阳庚德, 欧阳恩钱, 来源:天津成人高等学校联合学报 年份:2005
"都市计划容积移转办法"为我国台湾地区1998年仿效日本、美国的先例而创设.所谓容积移转,即允许都市计划限制发展的建筑物容积转移到许可发展的基地上,由许可发展的基地所有...
[期刊论文] 作者:阳庚德,张俊韬, 来源: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年份:2021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继承《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改“分担民事责任”为“分担损失”并无实质意义.因为无论被告分担的是“民事责任”还是“损失”,本质上都是法律强制将没有契约关系的原告所遭受的损失移转给被告承担,这其实就是一种侵权损害赔......
[期刊论文] 作者:阳庚德,张俊韬,李敏, 来源:宜宾学院学报 年份:2022
“清朗”行动的开展引发了关于社交网络账户法律属性的探讨,但我国《民法典》缺乏对社交网络账户的明确规定.霍菲尔德的权利分析理论表明,社交网络账户实际上是一种双务合同关系.用户权利的来源路径也说明了其本身并非物权,不具有对世排他性.因此,社交网络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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