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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一体是近代大陆法系国家检察制度内部组织构造与权能运作的重要原理,涵盖指令权和检察官客观义务这一对概念。基于近代大陆法系检察制度构建的正当性前提,通过对检察制度历史的逐步梳理、主要国家检察制度实践的总体比较以及运用社会组织学工具对检察制度的系统分析可以发现,检察一体中等级性、统一性、相对独立性的矛盾特征根源于检察制度历史经验的因循同检察制度正当性基础转变之间的博弈,因此检察权能的合理运作与实现是检察一体的核心要义,应以此为中心来认知和实践检察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