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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根据该方案,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保监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人民银行。实际上,中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已经经历过一次从合并到分离的过程,为什么又一次出现合并的情况?当然,我们正处于大变革的时代,一切改变都不惊奇。
1948-1991:混业监管时代
在中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中,中国人民银行始终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可能很多人都不了解,人民银行建立的时间比建国还早。
1992-2002:分业监管趋势出现
从1992年开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也从人民银行统一监管逐步走向分业监管。标志性的事件是1992年国务院证券委和证监会的成立。
实际上,中国最早的证券业务诞生于1986年,当时的证券业务也由银行开展。1987年诞生了中国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此后,随着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证券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加,人民银行统一监管银行、信托、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有点力不从心,导致证券市场出现了一系列的违规操作、市场混乱情况。比如,1992年8月10日,在深圳有关部门发放新股认购申请表的过程中,由于申请表供不应求,加上组织不严密和一些舞弊行为,申购人群出现了抗议等过激行为,这一事件被称为“8.10”事件。
“8.10”事件直接催生了证券委和证监会的诞生。1992年10月,国务院成立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同时成立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务院证券委的執行部门,负责监管证券市场。不过此时,证券公司的审批、监管仍由人民银行负责。
保险业的监管也经历了从混业到分业的演变。1949年,中央政府在接管各地官僚资本保险公司的基础上,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营各类保险业务。但从1959年开始,我国停办保险业务,直到1980年才恢复。对保险业的监管也是始于1980年,此阶段的保险业监管也是由人民银行负责,但人民银行对保险业的监管同样面临力不从心的局面。
1997年11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加强金融监管,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在此背景下,成立保险业的专职监管机构提上日程。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负责监管我国的保险业,此后人民银行不再承担保险业的监管职责。
可以说,从1992年开始,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逐步从大一统的混业监管向分业监管(编者按:分业监管是根据金融业内不同的机构主体及其业务范围的划分而分别进行监管。)转变,直到2003年,我国当前的分业监管体制才基本成型。
2003至今:分业监管体制成型
为配合入世后中国银行业监管的需要,2001年,人民银行按照“管监分离”原则,重新划分了监管司局的监管职能,提高了监管的专业化水平。不过这种监管模式仍不能适应入世后银行业监管的需要。银行业监管体制改革成为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在当时,银行业监管体制改革有三种思路:1、成立中国银监会;2、成立国家银行监督管理局;3、完善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体制。
1948-1991:混业监管时代
在中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中,中国人民银行始终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可能很多人都不了解,人民银行建立的时间比建国还早。
1992-2002:分业监管趋势出现
从1992年开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也从人民银行统一监管逐步走向分业监管。标志性的事件是1992年国务院证券委和证监会的成立。
实际上,中国最早的证券业务诞生于1986年,当时的证券业务也由银行开展。1987年诞生了中国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此后,随着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证券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加,人民银行统一监管银行、信托、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有点力不从心,导致证券市场出现了一系列的违规操作、市场混乱情况。比如,1992年8月10日,在深圳有关部门发放新股认购申请表的过程中,由于申请表供不应求,加上组织不严密和一些舞弊行为,申购人群出现了抗议等过激行为,这一事件被称为“8.10”事件。
“8.10”事件直接催生了证券委和证监会的诞生。1992年10月,国务院成立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同时成立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务院证券委的執行部门,负责监管证券市场。不过此时,证券公司的审批、监管仍由人民银行负责。
保险业的监管也经历了从混业到分业的演变。1949年,中央政府在接管各地官僚资本保险公司的基础上,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营各类保险业务。但从1959年开始,我国停办保险业务,直到1980年才恢复。对保险业的监管也是始于1980年,此阶段的保险业监管也是由人民银行负责,但人民银行对保险业的监管同样面临力不从心的局面。
1997年11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加强金融监管,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在此背景下,成立保险业的专职监管机构提上日程。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负责监管我国的保险业,此后人民银行不再承担保险业的监管职责。
可以说,从1992年开始,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逐步从大一统的混业监管向分业监管(编者按:分业监管是根据金融业内不同的机构主体及其业务范围的划分而分别进行监管。)转变,直到2003年,我国当前的分业监管体制才基本成型。
2003至今:分业监管体制成型
为配合入世后中国银行业监管的需要,2001年,人民银行按照“管监分离”原则,重新划分了监管司局的监管职能,提高了监管的专业化水平。不过这种监管模式仍不能适应入世后银行业监管的需要。银行业监管体制改革成为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在当时,银行业监管体制改革有三种思路:1、成立中国银监会;2、成立国家银行监督管理局;3、完善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