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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利益关系表现为股东利益的共同性和利益冲突,股东利益冲突在股份有限公司尤为突出。只有对股东利益适当分配,才能缓解冲突,使公司治理目标正常实现。在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资合”特性和股权结构逐步认识的过程中,公司法将资本多数决作为基本的利益分配原则,又通过一些制度防范其滥用,对股东利益进行再调节。我国也通过公司法的修改,力图实现股东利益的平衡,使股东各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