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兰德尔案”看记者的“拒绝作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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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1日,前南国际刑事法庭上诉法庭5名法官一致作出裁决,裁定已退休的美国《华盛顿邮报》的战地记者乔纳森·兰德尔(JonathanRandal)有权拒绝“被迫作证”。该案在国际法上首次确认了记者享有“拒绝作证权”(Righttorefusetobearwit-ness)这一原则,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对于记者的采访权、公众的知情权及和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将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本文将结合“兰德尔案”案情及裁决,分析赋予记者“拒绝作证权”的法理基础及其影响。一、案情简介拉多斯拉夫·布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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