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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行政监督体制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事前、一般性监督,既不利于对经济活动有效管理,也不利于市场经营者的独立主体地位的落实,应本着“非违法不介入”的原则建立一种“消极事后监督”机制,将专门机关监督的执法行为同群众投诉行为相结合,形成合力监督系统,保障行政监督权的行使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