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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食品安全法》实施两周年。两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似乎比《食品安全法》颁布以前问题更多了。于是,质疑的目光也转向了法律本身。《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法律上的空白。有法可依成为了现实。多个部门共管食品安全,形式上监管的力度大,监管的阵容庞大,监管的分工细化.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相互推诿,监而不管的现象屡屡发生。导致有毒食品有目共睹却又长期泛滥。一个部门能否保障十三亿人民的食品安全乃至生命安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