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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学习和借鉴国内外现有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将有助于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的完善,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加快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发展。
关键词:农村基础设施投;投融资;模式
一、国外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美、英、韩等国家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方面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都形成了符合本国实际情况的模式,按照政府与企业的互动关系,其投融资模式各有千秋,各有特色。
(一)美国农村电气化
为了促进美国农村经济的发展,1935年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签署了一项农村电气化政府特别法令。该法令包括:成立全国农村电气化管理局(REA),局长由总统在国会认可的情况下直接任命,负责农村电气化计划的实施和工程贷款的审批;在农村地区建立起用户自有的农电合作社(REC);向农电合作社发放长期低息贷款,支持农村电气化的发展。
(二)韩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1970年4月朴正熙总统召集全国地方政府负责人开会,极力倡导以“勤勉、自助、协同”为基本精神的新农村建设运动,这个运动被称为“新农村运动”。在整个新农村运动中,韩国政府不仅是强有力的组织者,而且是积极的直接参与者,政府为新农村运动的顺利进行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在国外,无论是以美国为典型的由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多元参与并共同生产和提供产品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还是以中央政府为主导、由各级农业合作组织参与实施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都成功的筹集和运用资金,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既减轻政府的负担,又提高投资者的积极性,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二、国内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一揽子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收费模式基础上日益市场化和多样化,适用于不同的范围。
(一)土地储备制度融资
土地储备制度指地方政府依照法律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对通过收回、收购和征用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予以储存,以满足城市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确保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一种管理制度。土地储备制度建立不仅对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开发效率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增加城市财政收入、拓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也具有重要意义。
(二)BOT融资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作为私营机构参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形式。其内涵是:政府部门通过特许权协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项目授予外商为特许权项目成立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特许期满,项目公司将特许权项目无偿交给政府部门。
(三)PPP融资
PPP融资(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合作模式”,指政府、盈利性企业和非盈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形式。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其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的时候,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营企业,而是要通过对项目的扶持,实现参与合作的各方的利益,同时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
三、不同地区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多样化差异选择
农村基础设施有不同的投融资模式,且适用范围也不同,因此必须针对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选择不同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一)我国农村发达地区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选择
我国农村发达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比较快,增长潜力大,金融市场相对比较完善,民间资金较雄厚,因此在农村发达地区可采取中央政府以辅助为主,进行政策性引导,实施以股票、债券、基金、产权、信托等金融工具进行投融资,加快农村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1.我国农村发达地区地方财政财力较强的县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主要由市县财政负担,较弱的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主要由省财政负担;而中央对于农村发达地区而言,只作为政策引导,适当给予补贴。
2.在农村发达地区,民间资本非常丰富。我国扩大政府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政府投资的诱导作用,带动巨量的民间投资联动跟进,将民间部门的生产潜力释放出来,从而增强全社会的投资欲望,所以应该鼓励公共事业单位和企业积极参与投资农村基础设施。
3.债券融资
债券融资指地方政府投融资载体授权代理机构发行,用于当地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收益性项目建设的有价证券,也称为市政债券。
(二)我国农村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选择
一般来说在贫困地区,农业收入仍占农户收入的主要部分,而农业收入中又以种植业收入为主。农民收入严重依赖于农业的这一事实又加剧了贫困地区农户对基础设施投资的需求,尤其是对水利、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的需求。我国十分注重对贫困地区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着重致力于改善贫困地区的饮水、灌溉、交通、电力等瓶颈制约。
1.政府必须承担起支持农村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责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中的积极性。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农村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投融资中要具有密切的分工合作关系。中央政府作为全国性和跨区域性公共品的主要供给者,承担着全国性和跨区域性公共投资布局规划与决策责任,同时还要为地方公共品供给提供良好的宏观经济条件和外部环境,调控和规范地方政府的公共投资行为,引导公共投资中同级或不同层级地方政府之间的分工合作。而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公共投资决策者,不仅要对地方公共投资区位选择与地域空间布局进行规划与决策,还要使自身的公共投资行为与中央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的公共投资行为相协调,同时规范和调节下级地方政府的公共投资活动。
2.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低息贷款
(1)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指国际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向借款人政府机构以协议模式提供优惠性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包括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和地区性国际金融机构。具体有: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等。
(2)外国政府贷款
外国政府贷款指贷款国用国家预算资金直接与借款国发生的信贷关系;外国政府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长期优惠性贷款,具有政府间开发援助或部分赠与的性质,在国际上又称为双边贷款,与多边贷款共同组成官方信贷。其资金包括:软贷款—多为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出口信贷—信贷金融资金。
3.以工代赈
在农村欠发达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首先应重视农田水利建设。在集体经济时期,依靠大规模的劳动动员和积累,农田水利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兴建农田水利既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降低旱涝灾害给农民收入造成的损失,又能通过以工代赈办法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在我国目前经济结构和国力条件下,如能充分利用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农村劳动力低廉这一机遇,采取活劳动投入、以工代赈兴建农田水利是可行的,这也等于为农民创造就业的机会,既增加农民收入,又缓解城市化的压力,以大量劳动积累改善水土资源环境,形成大量固定资产,使土地资本迅速升值。
参考文献:
[1]王伟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与实践[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2月。
[2]尹竹:《基础设施产业的市场化改革[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8月。
[3]杨军:《基础设施投资论[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年8月。
[4]李秉祥等著:《投融资体制改革[M]》,广东经济出版社,2000年8月。
[5]张胜荣等著:《欠发达地区政府行为、投融资理论与实证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年1月。
关键词:农村基础设施投;投融资;模式
一、国外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美、英、韩等国家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方面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都形成了符合本国实际情况的模式,按照政府与企业的互动关系,其投融资模式各有千秋,各有特色。
(一)美国农村电气化
为了促进美国农村经济的发展,1935年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签署了一项农村电气化政府特别法令。该法令包括:成立全国农村电气化管理局(REA),局长由总统在国会认可的情况下直接任命,负责农村电气化计划的实施和工程贷款的审批;在农村地区建立起用户自有的农电合作社(REC);向农电合作社发放长期低息贷款,支持农村电气化的发展。
(二)韩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1970年4月朴正熙总统召集全国地方政府负责人开会,极力倡导以“勤勉、自助、协同”为基本精神的新农村建设运动,这个运动被称为“新农村运动”。在整个新农村运动中,韩国政府不仅是强有力的组织者,而且是积极的直接参与者,政府为新农村运动的顺利进行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在国外,无论是以美国为典型的由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多元参与并共同生产和提供产品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还是以中央政府为主导、由各级农业合作组织参与实施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都成功的筹集和运用资金,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既减轻政府的负担,又提高投资者的积极性,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二、国内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一揽子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收费模式基础上日益市场化和多样化,适用于不同的范围。
(一)土地储备制度融资
土地储备制度指地方政府依照法律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对通过收回、收购和征用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予以储存,以满足城市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确保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一种管理制度。土地储备制度建立不仅对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开发效率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增加城市财政收入、拓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也具有重要意义。
(二)BOT融资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作为私营机构参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形式。其内涵是:政府部门通过特许权协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项目授予外商为特许权项目成立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特许期满,项目公司将特许权项目无偿交给政府部门。
(三)PPP融资
PPP融资(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合作模式”,指政府、盈利性企业和非盈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形式。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其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的时候,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营企业,而是要通过对项目的扶持,实现参与合作的各方的利益,同时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
三、不同地区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多样化差异选择
农村基础设施有不同的投融资模式,且适用范围也不同,因此必须针对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选择不同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一)我国农村发达地区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选择
我国农村发达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比较快,增长潜力大,金融市场相对比较完善,民间资金较雄厚,因此在农村发达地区可采取中央政府以辅助为主,进行政策性引导,实施以股票、债券、基金、产权、信托等金融工具进行投融资,加快农村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1.我国农村发达地区地方财政财力较强的县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主要由市县财政负担,较弱的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主要由省财政负担;而中央对于农村发达地区而言,只作为政策引导,适当给予补贴。
2.在农村发达地区,民间资本非常丰富。我国扩大政府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政府投资的诱导作用,带动巨量的民间投资联动跟进,将民间部门的生产潜力释放出来,从而增强全社会的投资欲望,所以应该鼓励公共事业单位和企业积极参与投资农村基础设施。
3.债券融资
债券融资指地方政府投融资载体授权代理机构发行,用于当地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收益性项目建设的有价证券,也称为市政债券。
(二)我国农村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选择
一般来说在贫困地区,农业收入仍占农户收入的主要部分,而农业收入中又以种植业收入为主。农民收入严重依赖于农业的这一事实又加剧了贫困地区农户对基础设施投资的需求,尤其是对水利、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的需求。我国十分注重对贫困地区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着重致力于改善贫困地区的饮水、灌溉、交通、电力等瓶颈制约。
1.政府必须承担起支持农村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责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中的积极性。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农村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投融资中要具有密切的分工合作关系。中央政府作为全国性和跨区域性公共品的主要供给者,承担着全国性和跨区域性公共投资布局规划与决策责任,同时还要为地方公共品供给提供良好的宏观经济条件和外部环境,调控和规范地方政府的公共投资行为,引导公共投资中同级或不同层级地方政府之间的分工合作。而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公共投资决策者,不仅要对地方公共投资区位选择与地域空间布局进行规划与决策,还要使自身的公共投资行为与中央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的公共投资行为相协调,同时规范和调节下级地方政府的公共投资活动。
2.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低息贷款
(1)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指国际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向借款人政府机构以协议模式提供优惠性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包括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和地区性国际金融机构。具体有: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等。
(2)外国政府贷款
外国政府贷款指贷款国用国家预算资金直接与借款国发生的信贷关系;外国政府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长期优惠性贷款,具有政府间开发援助或部分赠与的性质,在国际上又称为双边贷款,与多边贷款共同组成官方信贷。其资金包括:软贷款—多为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出口信贷—信贷金融资金。
3.以工代赈
在农村欠发达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首先应重视农田水利建设。在集体经济时期,依靠大规模的劳动动员和积累,农田水利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兴建农田水利既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降低旱涝灾害给农民收入造成的损失,又能通过以工代赈办法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在我国目前经济结构和国力条件下,如能充分利用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农村劳动力低廉这一机遇,采取活劳动投入、以工代赈兴建农田水利是可行的,这也等于为农民创造就业的机会,既增加农民收入,又缓解城市化的压力,以大量劳动积累改善水土资源环境,形成大量固定资产,使土地资本迅速升值。
参考文献:
[1]王伟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与实践[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2月。
[2]尹竹:《基础设施产业的市场化改革[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8月。
[3]杨军:《基础设施投资论[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年8月。
[4]李秉祥等著:《投融资体制改革[M]》,广东经济出版社,2000年8月。
[5]张胜荣等著:《欠发达地区政府行为、投融资理论与实证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