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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而失业保险则是社会保险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推动国企改革,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n一、当前黑龙江省失业保险面临的困难rn1.失业保险基金不足将是长期制约黑龙江省失业保险的根本问题.黑龙江省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隐性失业的显性化,造成了较大规模的结构性失业.社会保险原理揭示,失业保险缴费率必须与失业率基本相等.目前失业保险缴费率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个人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这与我省当前登记失业率3%左右是相平衡的.但据有关专家预计,黑龙江省作为老工业基地,城市经济进入"后工业化”阶段,劳动力市场上供大于求的局面可能维持相当长时期,保持5%以上失业率,很可能成为一种常态.根据失业保险缴费率必须与失业率基本相等的原理,失业保险基金必将有2%的缺口,失业保险基金不足将是未来不容回避的问题.rn2.覆盖面比较低.非公有制企业,包括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失业保险的参保率与覆盖面都不高.我省鉴于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流动性大,管理成本高的特点,暂未把它纳入失业保险立法的范围之内.但随着我省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的数量,在社会生活中作用日益明显.1998年全省城镇共有个体工商户83.8万户,从业人员162万人.城镇私营企业2.4万户,从业人员30万人,近二年仍有强劲的增长趋势.因此,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面,能充分发挥大数法则的作用,挖掘社会保险资源.rn3.失业保险制度配套不完善,影响功能的发挥.由于失业保险对每一个失业者来说具有过度性、暂时性的特点,其功能是保障失业者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其再就业.因此,在24个月内实现其再就业,应是失业保险的主要目标.这需要有相应配套措施予以支持.当前一是劳动力市场体系尚不健全、不规范,影响失业保险制度功能的发挥.二是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不畅.失业者劳动关系解险之后,对于社会保险关系如养老保险关系、医疗保险关系如何接续非常关注,由于现实多种因素制约,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尚不完善.为此,必须全方位加强失业保险体系建设,为失业者提供一个有力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