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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往导致的网民行为失范现象在当下大量地凸显,集中地表现在网络群体事件频发,网络侵权屡禁不止,人际冲突不断,道德风尚败坏等方面。马克思交往理论中丰富的主体性和法律思想为我们解决此类问题,确立具有普遍意义的网络交往原则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和理论支点:一、相互无害的原则;二、理解与宽容的原则;三、权利与义务相互统一的原则;四、违法必究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