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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和论证,劳动教养制度终于走到了尽头。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使社会丧失了一种社会治安管理手段,整个社会面临的压力加大,必然会带来一系列后续问题。只要我们采取措施,循序渐进的推进改革,这些问题必然会迎刃而解。无论是社区矫正、违法行为的教育矫治,还是对劳教对象的分流处理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都需要克服一些固有的缺陷。劳教制度的废除已经尘埃落定,对于原劳教对象如何进行矫治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