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法及其发展趋势研究

来源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wwn12345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在如今商品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倾向下,对于个人财产的保护需要通过债权法的制度进行管制。本文通过研究债及债权法的概念和特征,以及债权法的产生方式和表现形式,归纳出如今世界债权法的发展状态与趋势,从而进一步加深对债权法的认识和理解,进而推动债权法能更快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债;债权法;发展趋势
  一、债及债权法的概念和特征
  《民法通则》第84条对“债”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债指的就是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力和义务,依照合同上面的约定,或根据法律的规定,两个当事人之间所产生的特定的权力和义务。而债所表现的特征有:一是债主要反映的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关系,并且是产生于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二是债的产生具备任意性和多样性的特点;三是债还具备平等性和相容性的特点。
  对于债权法的定义而言,其主要是指调整两证关系,一是对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债券和债务进行调整,然后形成了法律规范的总称;二是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关系做出重要的调试,然后通过不断的调成形成适用的法律法规。对于债权法所具备的特征主要有三点:一是债权法是反映财产流转关系,且对财产和商品的流通提供了有利的保障制度;二是,如何理解债权法的客体,主要指双方之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的关系。三是,债权法的本质就是对债权人的利益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债的产生方式和表现形式
  债的产生方式其是就代表债的表现方式,而债的产生方式通常指引起债发生的原因,同时在产生债时具备一定法律事实。此外,债的产生方式有多种,且都有具备各种不同的特征。如: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其他法律事实等。
  三、推动我国债权法的制定和发展
  (一)中国债权法的发展现状以及面临的问题
  1.法律法规亟待完善,专项立法迫在眉睫
  如今,在我国的法律体系的发展中,依然没有独立的债权法存在,而对于债权法的相关规定中是直接分散到其他的各个部门的法律之中,包括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而合同法则是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在我国的民法中,其规定的内容都会涉及到许多的关于债的法律事实行为,如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但是正式因为这种零散的债权法法律规定的存在,从而使我国的法律依然无法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而在瑞金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更是难以把发生的各种债权债务的关系进行有效的管理和保护。
  2.债权法的体系构造以及侵权责任法的取舍问题
  从民事立法的角度来看,在我国民法典中的债权法体系的构建中存在两大难题,一是如何对,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进行全新定位,二是对债权法总则的内容如何进行取舍。而在我国《民法通则》的内容中,对于侵权行为的相关规定没有归入到债权的内容中,而是把其纳入到民事责任的一章。但是侵权行为的出现也会造成相关债权债务关系的产生,它也是在债的表现形式范围之内。然而,我国法律把侵权行为挑出来进行独立法,其主要目的则是避免、预防、制裁侵权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使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和财产得到更好的保护。把侵权行为进行单独来看,它是一种违法行为,给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严重遭受了一定的侵害,因此,法律要加强对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对受害人进行有效的法律保护。由此可见,对于侵权责任法的取舍问题,还未在我国的民法典体系中进行相关的论述说明,但在学术界却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即主要是针对侵权行为是否需要把其从民法典的债编中分离出来,从而单独设立侵权行为的规定。
  (二)债权法的立法探索——民法典中债权法的体系构造
  1.侵权行为法的立法定位
  从逻辑的角度对其进行分析来看,侵权行为法具有双重属性的特征,一种是采取救济手段的私权救济法;另一种它也可以归入到债权法的范畴之内。由此,在债权法的定位中则面临着两种选择:一是把债权责任法与债权法分开来看,并在民法典中进行单独定位;二是把债权责任法依然归入到债权法的范畴之中定位。
  2.债权法总则的取舍
  在法学界中,对于是否在民法典中单独设立债权法总则篇,引起了很大的分歧点。债权法总则主要是展现债权法的共性,而债权法的分则主要是体现债权法的个性。由此可见,如何区分债权法的总则与分则,只需从债权法的共性与个性方面进行逻辑选择即可。在认同单独设立债权法总则的学者认为,因为在制定债权法总则的过程中,也会无形的使债权法形成一个完整的部门体系,对债权法所发挥的规定作用进一步得到完善。而对反对单独设立债权法总则的学者认为,债权法不具备统领管辖的功能。从这两种争议来看,他们关注的重点在于是否需要把债权法总则进行单獨成编。
  参考文献:
  [1]魏振瀛.制定侵权责任法的学理分析——侵权行为之债立法模式的借鉴与变革[J].法学家,2009,1.
  [2]聂卫锋.债法现代化与商业化[J].南昌大学学报,2012,5.
  作者简介:
  王朝(1995~ ),男,汉族,海南澄迈人,法学本科,研究方向:法学。
其他文献
培养高素质的物流应用型人才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实践应用能力的提高是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的重要保证.本文就对高职教育如何提高学生实践应用能力进行了思考,并
一、实施海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探开发是具有战略意义的举措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我们不仅要考虑当前的利用,还要考虑子孙后代的利用,不仅要考虑到正常情况下的经济资源供应,还
当前,建设电信强国已成为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的主旋律.电信全国战略的实现,要靠政府推动,要靠电信企业去实现.我们知道,我国电信企业与世界级电信运营商的差距,主要的不在网络
“社会和谐”的理念,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之一首次被提出,是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上.到了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被作为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一
听逆耳之言,要有虚心。逆耳之言,是指那些言辞尖锐,听起来使人感到不舒服,但却中肯的话。在实际工作中,领导者是决策者、组织者,被领导者是直接执行者,两者所处的位置不同,看
摘 要: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自实施运行以来已将近10年时间,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亟需完善。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农用车辆强制保险的有关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关键词:农用车;强制保险;问题  一、受害人保障问题  保障机动车事故受害人是机动车强制保险立法的根本,尽管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甚至是在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强制保险的保险范围及
本文基于Hummls的“垂直分工指数”建立环境外包污染指数(PEOI),运用投入产出法和微观贸易数据定量测定了外包对中国制造业造成的污染排放数量,并进一步通过面板数据回归模型
高职学生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高职院校的班主任应结合学生特点,明确工作内容并重视相关工作方法的运用.
贵猪抱喜辞旧岁,金鼠送福迎新春.2008新年伊始,上海商业地产便传出喜讯,在本次和的激烈评选中,山东的青岛义乌城脱颖而出荣获此两项殊荣,成为长三角地区商业地产界的瞩目焦点
知识产权故事:小刘的“第一案”从法学院一毕业,小刘就来到一家律师事务所跟着王律师办案。他职业生涯中的第一起案子很快就来了。有一天,小刘接到一位客户打来的电话:“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