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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是否需要政府规制历来存在争议,其赞成者的依据是公共利益理论、代表理论和法律不完备性理论;反对者则从法律最优阻吓模型理论、规制的俘获理论及从理论和实践等方面展开论述。证券业规制的产生是为了弥补和矫正市场失灵问题,具体说就是因为证券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垄断和金融体系的内在脆弱性理论等。对于证券市场进行政府规制在国内外的理论界已达成共识,实践上也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关键是如何把握政府介入的度,理性的规制应该兼顾效率与公平,将规制强度确定在合理的区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