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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中央电视台的系列报道“谁伴我长大”,一位副县长“让留守儿童不再代代相传”的话,让笔者印象深刻。关注留守儿童,确实存在转变观念的问题。长期以来,政府、社会、媒体的关注点,都在留守儿童的关爱上,但这并不是留守儿童问题的治本之策。应该说,大量留守儿童的存在,是我国社会经济转型时期的产物。过去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村人口有富余,而经济发达地区又急需大量劳动力,因此国家鼓励农民向城市转移,实现共同富裕。现在情况不同了,如果不是特困地区,农民基本不会生存困难。随着产业升级,发达地区现在最需要的也不是普通农民工,而是接受过职业技术教育的技术、技能型劳动者。因此,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大环境正在逐渐成熟,只要转换思路,找准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就能让留守儿童问题一步步成为历史。
首先要“疏”,为留守儿童队伍“瘦身”。一是逐步取消户籍差别,实行农民工“市民待遇”。农民工所在城市应无条件接收农名工子女就读,并给予扶持、资助。二是积极鼓励农民工回家乡创业。其次要“堵”,依法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孩子的父母外出打工。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很显然,家长如果长期离开孩子外出打工,是无法把监护人的职责履行到位的。所以,政府应依法追究失职父母的责任。同时,家长自身也要转变观念,孩子不仅要养,更要育。
首先要“疏”,为留守儿童队伍“瘦身”。一是逐步取消户籍差别,实行农民工“市民待遇”。农民工所在城市应无条件接收农名工子女就读,并给予扶持、资助。二是积极鼓励农民工回家乡创业。其次要“堵”,依法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孩子的父母外出打工。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很显然,家长如果长期离开孩子外出打工,是无法把监护人的职责履行到位的。所以,政府应依法追究失职父母的责任。同时,家长自身也要转变观念,孩子不仅要养,更要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