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长读(之一)

来源 :鸭绿江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inxi_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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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诃夫的《一个官员的死》
  暌违俄国作家契诃夫三十年了,而今重逢,他送我的两样见面礼物,是让我措手不及的三分尴尬与七分豁然:第一,我叨咕了半辈子的“契ke夫”,稍加品咂,才意识到,那是应该读“契he夫”的,而此前,我居然一直在念白字;这可真是奇了怪了,一向知道“堂吉诃德”读“堂吉he德”的我,为什么从来没质疑过“契ke夫”呢?第二,我马上要与诸位重温的这篇小说,自中学时代,我就以《小公务员之死》称呼它了,可几天以前,我翻看我那套购于1986年的《契诃夫小说选》时,眼睛却在一片习惯性的麻木中蓦然一亮,原来,译者汝龙为它选择的题目,竟是我更愿意接受的《一个官员的死》;而以前,因为光随波逐流在中学语文课本里人云亦云了,便约定俗成地轻慢了汝龙。
  我没想号召迷信汝龙,虽然,他的确是位優秀的译者;我更想以我的方式做验证的,是我眼睛因他而发亮时,我认同《一个官员的死》的直觉是否靠谱。于是,为了准备这次写作,我首先做的两项功课,便都与小说的题目有关:一是设法找来一册前些年的初中语文课本以为比较;二是给一个精通俄语的朋友挂去电话,请教那个具体的单词。与我的猜测完全一样:课文里的《小公务员之死》,连标点符号都脱胎自《一个官员的死》;而它题目里那个核心主词,也只有“官员”的意思,没有“大”“小”的区别。
  我自己能猜出的还有,这种学生课本里的知识产权,尤其译文的知识产权,注定是不会受保护的,所以,以“小公务员”替代“官员”,这到底出于什么考量,大概很难探究清楚。但要把与之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探究清楚,我则以为没什么难度,即,那些有资格为学生遴选课文并为课文改拟题目的人,为什么要避开直译的“官员”,而通过意译的“小公务员”去自作聪明地“画龙点睛”,以便从题目开始,就把这篇小说限定成一个可怜复可气、可悲复可笑的小人物的故事。
  小人物?是的,任何事情,只要一归纳概括划线分类,八九不离十的结论就好下了。小人物的特点嘛——可是,且慢,对所谓“小人物”,谁有资格做裁决呢?判定的标准又为何呢?一个乡长,平素再耀武扬威,在市长面前也纸屑般轻飘;可那市长,纵然平素能呼风唤雨,设若面对国家首脑,他的分量,就有可能重于草芥吗?显然,只需借助最简明的官场秩序做一下比对,即使经常胡搅蛮缠的相对主义,也能把严谨的一面袒露出来。
  官场秩序的建构参与者,泛指由政府任命的、生存在各种公共权力体系中的公职人员。他们在官阶职位上有高有低,分担的责任也有大有小,作为运动于精密的分层制度大机器里只能臣服于命運翻牌的等级动物,私心里,肯定也有贵贱的分别,但理论上,不论从谱系的意义上说,还是从种属的角度去看,也不论卜里兹查洛夫那种“大”将军,还是伊凡·德密特里奇·切尔维亚科夫这类“小”庶务官,他们强势者的本质又一般无二:作为国家行政体系的齿轮与螺钉,他们相同的工具效能,决定了他们间也必然存在着的大小差异,肯定要远小于他们与他们那些可能身为商人、工匠、艺术家而没条件染指公共权力的兄弟姐妹之间的差异。所以,提及他们,如若不想故意以价值判断夸耀或者贬损他们的人格,那么,把小说题目中的核心主词译作“官员”“公务员”,似乎都能说得过去。可现在,那个注定关键的核心主词,在某些译文里,被某个可能是更可能不是汝龙的人给偷梁换柱为“小公务员”了,这就使得这篇小说的题旨,微妙地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意趣也即刻缩减和寡淡了:哦,它讲的呀,只是一个敏感的蠢货因恐惧权力而被吓死的故事。
  对这篇小说题目的两个译法,如果只做孤立的比较,“小公务员”的灵动活泛,明显要好于“官员”的呆板,这是感情色彩胜过照本宣科的上佳佐证。可一篇小说,多数情况下,题目又是内容的组成部分,对于主题,它常常有着明指暗喻等功能,若因为作者命名或译者赐名而题文相左了,而题文失和了,而题目丧失了强化或深化内文的功能,那就难免会如同吃饭的时候嚼到了沙子,甚至嚼到了蟑螂。我觉得此时就是这样,若以“小公务员”点“官员”之卯,就等于吃饭时,嚼到了米粒之外的东西。在这篇小说里,对于切尔维亚科夫这个小公务员,尽管契诃夫着力刻画了他的窝囊、委琐、卑微以及有点变态的迂腐和不可救药的奴性,但就冲题目里,作者既语含戏谑又一本正经地以“官员”对他公事公办,便足以见得,这篇小说追求的更是复杂多义。加之,在情绪表达时,对于切尔维亚科夫这个地位低微者,作者虽然有挖苦揶揄,有不加掩饰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但却没有半点厌恶轻蔑的主观故意,这也使得小说的讽喻锋芒,指向的便不仅仅是某一个人、某一种人、某一类人,而是所有人都可能具备的个性、行为、意识。如此一来,在这个关于官员死亡的故事的背后,生成了那些个性行为意识的土壤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暴露出来,而对于主人公的迂腐与奴性,读者也才能不光感到可怜可悲可气可笑,更可以生出理解与同情,尤其是,更可以对主人公赖以生存的那片土壤做出反思和批判:一种权力体系,能让它的维护者都噤若寒蝉,都畏如虎狼,那么,被它所钳制摆布的无权无势之人与贫弱渺小之辈,其境遇又会怎么样呢?在契诃夫时代,也即俄罗斯的后农奴制时代,其实也包括任何极权即特权的时代,一个社会上真正的小人物,永远只能是胼手胝足的体力劳动者,甚或也是衣食无虞的生意人手艺人知识分子,却唯独不可能是有资格为国家代行权力的公职人员,即使,那公职人员的地位比纸屑和草芥还不足挂齿。
  显然,若满足于只以“小”公务员的视野欣赏契诃夫,他的鼎鼎大名便仿佛受之有愧。有句也许不足为训的题外话我不想私藏,就我的阅读感受而言,契诃夫这个律己严苛个性隐忍的、从学生时代起即长期负担整个家庭生计的、四十四岁便死于肺病的、有着执业医生资格的勤勉的写作者,在他的小说与戏剧中所体现出来的态度与情怀,一直是宽厚慈悲的而非冷酷刻薄的。
  当然了,我一点也没有那样的意思,一个作家对他笔下的人或者事,包容怜惜就是仁义,冷嘲热讽就不地道。我的意见一直都是,一篇小说的好与不好,不在于作家包容怜惜了还是冷嘲热讽了,而在于,在作家包容怜惜或冷嘲热讽的语词后面,那小说中的人或者事,能为读者的认知增多什么与扩大什么。   好了,现在,可以结束这个冗长的题解,进入小说了。
  其实,远在进入小说之前,我们就已心中有数,这是一个关于死亡的悲剧故事。从人性的角度讲,不会有人怀疑死亡是悲剧,即使死的是反动沙皇或残暴地主,悲的成分也大于其他,在此,望文生义不算毛病。但《一个官员的死》这一悲剧的序曲,却洋溢着一种喜乐的调子,充满世俗化的亲切之感:切尔维亚科夫这个“挺好”的公务人员,虽然官职低微却也很“幸福”,不光能悠闲地在某个“挺好”的傍晚去剧院享受精神生活,还有资格坐在“正厅第二排”这样一个仅比文职将军卜里兹查洛夫靠后一排的好位置上,并且,尽管他不合时宜地打了个后来导致他死亡的喷嚏,但当那喷嚏与死亡的距离,注定比从农奴社会到公民社会更遥远,他甚至还有闲情逸致以“一点也不慌”的派头表演礼貌。有经验的读者当然知道,这个喜乐的开端只是幌子,它的意义,不过是烘托后边的悲怆,而以此等手段制造反差,一个平庸的作家也能想到和做到,它证明不了契诃夫如何高明。可契诃夫,却一向人人赞他高明,那他的高明表现在哪呢?好吧,为了解决这一疑虑,请随我回头重看前边,看看切尔维亚科夫尚未把喷嚏打出来时,在叙述的间隙,契诃夫是怎样顺手牵羊又恰到好处地,通过一句信口的感慨,提前把一个宽阔的释义空间开辟出来并预留给了他小说那个可信度不高的死亡结局的,并且,在这个释义空间里,他又是怎样既把写实的技法更将隐喻的手段,都周正有效地摆布妥当的:“生活里充满多少意外的事啊!”这句间离效果显著的感慨,乍听上去,只是按部就班的叙述的推进结果,甚至在某些评论者眼里,它简直就是触犯作文禁忌的蛇足。可恰恰是它,能于含而不露中笔锋一转,以歉意和狡黠引领着读者,悄然步入了另一重天地:要在这么短小的篇幅里讲一个根基不牢的死亡故事,肯定会让各位感到唐突,那我就先道一声对不起吧;不过,如果你对“意外”有足够的理解乃至认同,那么,也完全可以把这个似乎夸大其词的故事当寓言看……
  與我们以后的讲座中将会遇到的莫泊桑一样,契诃夫小说的特点也是写实:替普通人画像,为寻常事留痕;可创作《一个官员的死》的契诃夫,却貌似不经意地,把寓言的种子播进了写实的园地,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先声明一下,我在这里指称的“寓言”,以及契诃夫为小说创设的寓言氛围,既无涉伊索或克雷洛夫所擅长的文体,也无关界定说明重在劝诫讽喻的那一类故事,某种意义上,它更与那些勾描非普通人涂鸦反寻常事的小说取向一致,虽然,它没像卡夫卡那样,以“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变形记》)的耸人听闻来发动情节,也没像霍桑那样,以“他可能會成为,事实上也已经成为世界的弃儿”(《韦克菲尔德》)的乖评谬议来讨论人物……可说心里话,把契诃夫与莫泊桑分成两伙,即使偶尔外加暂时,我也感到像棒打鸳鸯,而让契诃夫去给以后我们同样会在讲座中遇到的卡夫卡和霍桑当队友,我则更是底气不足——幸好,很快,我们便看到,正因为有寓言的种子萌芽在了写实的园地,《一个官员的死》才能顺理成章地,仅以寥寥三千汉字,就在非传奇的意义上,把一个传奇故事讲圆融了:“他信步走到家里,没有脱掉制服,往长沙发上一躺,就此……死了。”
  “就此……死了”?如果这四个字中间的省略号出自我手,是我对引文精练的结果,那么,某些习惯于评书快板大鼓词的读者,或许也能接受这个结尾。依从一般写实风格的叙事逻辑,那些被省略号替代的内容里,肯定有对主人公死因的适当介绍,即使做不到巨细靡遗,至少也能笼而统之:切尔维亚科夫的死因是抑郁症或心脏病或癌细胞扩散……而诱发了它们的正是恐惧。可是,对于那些恰好方便借题发挥的各种疾病,执业医生契诃夫却没有耐心,他几乎敷衍草率地,就把那个意味深长的省略号写了下来,一如打发喷嚏那样,打发掉了他精细观察过又认真刻画过的核心人物切尔维亚科夫。那为什么只是眨眼的工夫,他就变得不耐烦了?而在小说结尾的“打发”之前,他所做的写实努力,可一直表现为字字有来言句句接去语呀,比如,对切尔维亚科夫那种隐藏在小聪明小狡黠后边的小势利眼,在如此有限的篇幅里,他就至少涉猎两次:因为卜里兹查洛夫只是其他部门的权势人物,切尔维亚科夫便一直希望,自己能有勇气把他不当回事。当然,也正是对切尔维亚科夫势利眼的两度涉猎,才格外强化了读者的联想机制:一个其他部门的领导都能让人魂飞魄散,若是得罪了本部门领导……于是,类似这种“势利眼”与“省略号”的详略比对前后照应,便使得《一个官员的死》的写实面目趋向了暧昧,而暧昧,不宜于替评书快板大鼓词修饰容颜,却正适合为寓言点染姿色。
  万事万物各有法门,所以,我从不觉得煞有介事地比较小说中写实手法与寓言修辞的长短高低有什么意义,或者说,我也不认为它们可以比较。但是,尽量从不同的角度接受它们,以不同的标准理解它们,用不同的眼光欣赏它们,倒是我一向所鼓吹的,因为只有如此,在小说的游戏场上,踢足球时才不至于像打篮球那样以手拍球,而打篮球时,也才不会像玩橄榄球那样抱球狂奔。同样,还是只有如此,我们也才能幡然悟到,《一个官员的死》所讲述的,实在不是一个敏感的蠢货被权力吓死的故事,而就是关于权力本身的故事,虽然,对权力,它未置一字地评断臧否。有一个无比浅显的道理人人都懂,即,如果权力指向正义,它上可以救民于水火,下可以让鸡毛蒜皮都井井有条;但如果权力脱离了正义,哪怕只是程序上脱离了正义,它也必然会把制造与传播恐惧作为己任,能轻而易举地就让“大”如卜里兹查洛夫者也被吓成“小”切尔维亚科夫,且不论其敏感性怎样愚蠢度如何。
  不好意思,我就是个敏感并且愚蠢的人,其中愚蠢的主要标志,就是直到将近三十岁时,才开始关注自由问题,尽管,可能还在小学时代,我就背熟了裴多菲那首著名的小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随着我对自由的关注,曾经的美国总统罗斯福归纳出来的四大自由,让我越是体验多感受深就越心仪。在那四项中,“言论出版”“信仰”“免于饥饿”这三项,我是一朝听闻便坚信不疑,但对“免于恐惧”也有资格跻身“四大”,在领教之初,我却颇为不以为然。我的想法是,胆小鬼遇了事才恐惧呢,反抗者惹了人才恐惧呢,可我,既心理健康又与世无争,是个无是非没麻烦的良民典型,怎么可能平白无故地让恐惧欺凌到羞辱受到伤害到呢……当然了,感受性的东西不必展开多说,反正,后来,对于恐惧,我的质疑不光彻底没了,还尤其会把那些无缘无故的、无形无状的、无边无际的恐惧视为自由的死敌。   切尔维亚科夫的命丧恐惧,寓言出来的启示其实并不新鲜,它只是在恐惧的大框架下再度提醒我们:恐惧本身已骇人听闻,倘若再由权力生成豢养,那它定然是世间的恐惧之王。
  莫泊桑的《我的茹尔叔》
  我四五岁开蒙,六七岁读书,八九岁就把兴趣集中到或薄或厚的成人小说而非儿童读物上了,且越读越喜欢,越读越有感觉,一晃就把五十年的光阴读了进去。但恕我愚鲁,尽管从我眼睛里和脑袋中水一样漫过的小说不计其数,我却始终总结不出,什么小说能让人“高大上”——也是我从来都弄不明白, “高大上”都指的什么。我读小说的所谓经验,唯三条忌讳,分享给各位,或许不至于误人子弟:一忌提炼中心思想,二忌找寻教育意义,三忌对号真人真事。如此说来,在我这里,读小说便只是感觉的行云流水,而非理智的算计筹措。
  我不知道大家想过没有,长期以来,在中国,那种侧重内在感受而淡化外在情节的小说,为什么一直受众有限。是的,中国人口多,但喜欢读书的人却少得可怜,而在低比例的读书爱好者中,热衷于文学阅读的更为数寥寥,进而,在那个肯于把时间花给文学的阅读群体中,对被冠名为新潮先锋的那类小说有偏爱的人,又更加凤毛麟角,以至于,连许多年轻气盛时曾发下宏愿,为了多关注精神世界而不惜少有读者的叙事探险者,都急流勇退了,都作为识时务的俊杰,大肆编织起了多数时候只能在物理世界中引发流连唏嘘的“好看”故事。我无意断言,对性灵生活用情更多的现代小说已不再尊崇更受世相生活滋养的传统故事,我只想讨论,在我们所置身的世界愈益现代化的大背景下,我们小说的“现代色彩”,何以却越来越单调、稀薄、黯淡、陈旧。我不知道别人有什么高见,在我看来,这是因为,当我们的文学表达必须以“载道”“言志”为唯一主流时,我们的文学便几乎只能接受文学“为政治服务”这一律令了,并且,由于性灵的缥缈难以一言以蔽之,欲窥其堂奥更需要绞尽脑汁,而世相的复制太方便非此即彼地发言表态做总结,适宜凑热闹者的追随与看热闹者的点评,于是,多数情况下只愿设置表面冲突解决因果矛盾的写实主义的红红火火,和多数情况下总是不知所云地模糊意识又错乱情绪的现代主义的冷冷清清,也就没什么不正常了。据说,当年白居易写出诗来,会吟给井边汲水的妇女,只有阿婆阿嫂们听明白了,他才觉得那是好诗。对此我不反对还坚决支持,可我更支持的,是许多文学作品,连皓首穷经的阿爷阿哥们都一知半解,却同样可以称之为好。比如,一方面,我强烈喜欢越读障碍越少的白居易的《琵琶行》与《长恨歌》,而另一方面,对我越读障碍越多的里尔克的《杜伊诺哀歌》与《致奥尔弗斯的十四行诗》,我的喜欢同样强烈,甚至随着岁月的流逝还更强烈了。这矛盾吗?说明一下,懒惰是人的主要根性,而思想之懒,肯定又甚于身体之惰,在从事阅读之类的智力活动时,人云亦云者从来都比自省自悟者多。再说明一下,我在上边提到的“政治”,不关乎对权力的分配以及行使,它指的,只是“为政治服务”的那类圆滑或者不圆滑的技术策略。
  题外话似乎有点多了,但我并非信口开河,毕竟,要给法国小说大家莫泊桑和他的《我的茹尔叔》暖场子,我就不能不如履薄冰地,自曝一下自己的欣赏趣味——说到这里,有敏感的朋友可能看出来了,对那种前承评书连播、后启电视剧创作的写实主义小说,我多多少少地心存偏见。这我承认。在我看来,与越来越花样翻新的现代主义风格的创作相比,写实路数所生成的产品,多半少歧义好辨识易参悟,阅读的难度相对低微,带给我的快感不够强烈——它们太适合被某些评论者当成社会学样本做解读了,这没法不成为我前边提到的“阅读三忌”里,需要警惕的“忌”的对象。可谁都知道,莫泊桑正是典型性最强标准度最高的写实大家,论追求之执拗,论品味之纯正,比之于擅长以煌煌长篇观照社会的写实巨擘巴尔扎克或托尔斯泰不遑多让,所以,尽管他的美学花园也姹紫嫣红,可对我这类更喜欢枯草朽木的审美者来说,过其门而不入倒是更好的选择。可是,我为什么还要把一节宝贵的课时交给他呢?我想,理由之一,只能是他的短篇影响太大了,特别是《羊脂球》,作为没法绕行的巍峨高峰,我不与大家分享它也就罢了,还对它的主人不闻不问,恐怕有点说不过去。但这不是主要理由,金庸武侠再迷人,也得允许琼瑶言情的拥趸嗤之以鼻,所以,如果不是还有理由之二理由之三,我仍然不会把他请来。
  我愿意与大家分享莫泊桑的理由之二三,皆为他我间的私谊隐情,我得琢磨一下再行公示,现在,我们还是应该先把《我的茹尔叔》摆到面前。不可否认,这篇一百三十多年前问世的小说,远不像《羊脂球》那样,什么时候捧读都无懈可击;它除了雕刻细部时不露痕迹,流露感伤时自然质朴,其他的优长,不是很多。它倒也没什么特别的不好,但故事庸常,技法普通,这使它即使有什么好,也不太能突显出来夺人眼目:这么说吧,就它现有的样貌水准,时下比较活跃的中国小说家里,十之五六都能达到。这篇小说,以一个极尽简约的引子起首:敘述人“我”的大学同学约瑟夫给“我”解释,为什么施舍乞丐时,他会表现得过分大方。约瑟夫说,在他少年时,他家人都以为,他那去美洲淘金的叔叔茹尔发了大财,在他们的想象中,阔绰而又仁慈的茹尔叔叔是帮助穷困的他们有尊严地生活下去的精神支柱。可有一天,很偶然地,约瑟夫和爸妈发现一个迹近乞丐的小贩正是茹尔叔叔,爸妈立刻躲了起来,约瑟夫则不顾自家生计的艰窘,把一笔高额的小费给了茹尔叔叔,虽然,他还想违抗爸妈的命令去贸然认亲,但终究没敢……
  好了,有这么几句简略的介绍,那些习惯于中国式阅读的读者,脑子里的定评断语就能形成了:它“讽刺了虚荣心和拜金主义”,“暴露了人际关系的疏远情形”,揭示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背景下希望的破灭/血缘的脆弱/势利眼的丑陋/童稚儿的善良不被保护……看看,这一串也可以为无数篇小说确定“中心思想”“教育意义”的稔词熟句,几乎以按下葫芦起来瓢的方式,就对我“阅读三忌”中的前两忌做出了印证——至于“对号真人真事”那一忌,说起来,在一般的小说里不太好遇,我将它也列入“三忌”,理由似乎不很充分。其实不然。不过此时遗憾的是,《我的茹尔叔》不能现身說法,对这一问题,我只能以后再抽空讨论。但在这里,我想先把王朔和老侠在《美人赠我蒙汗药》的对谈里,提到《红楼梦》时有过的一个形象化说法转述出来,请大家对它是否有普遍性做一下估量:有许多读者,特别热衷于为小说中的人物和事件找原型贴标签,“恨不得连书中的一口唾沫,都要硬看出微言大义”。   上一讲,我们掂量契诃夫的《一个官员的死》时,我是以它的两个译文题目为抓手的,我认为,用“小公务员之死”为题是伤害它,会导致它的意趣“缩减和寡淡”。也真是巧了,这一讲,同样有个双译题的问题需要面对。我读的莫泊桑,译者多为一百年前的留法学生李青崖,可我知道,随着寒暑更迭,市面上也流行别人的译本,像《我的叔叔于勒》这一题名,就也是《我的茹尔叔》的又一个叫法。但在我看来,这一回的双译名问题,与上一回相比性质不同,因为衔级与名号所包含的信息,再貌似一样,也终究还是两码事情。所以,“小公务员”取代“官员”属大是大非,“于勒”顶替“茹尔”则是小事一桩,甚至根本就算不上事,尽管,在汉语里,“茹”是吃,“尔”是你,“吃你”适合望文生义地滋生联想。一般来讲,除非出于特殊设计,小说中人物名字的叫此或叫彼,对小说不会有什么影响,即使像《红楼梦》里那些充满隐词暗语的人物命名,我也不认为,把它们与别的艺术符号调换一下——比如与《水浒传》做对调吧,将贾政易名宋江,把薛宝衩叫成潘金莲——就一定有什么不妥之处。我坚持以旧译《我的茹尔叔》称呼今天将讨论的作品,只是因为,它出自最早介绍我走向莫泊桑的李青崖先生。不过,如果只为表白这个,对莫著李译即使感情再深,关于这篇小说的译名问题,我也更应该忽略不计;现在我偏要硬生生地把它摆上台面,其实是因为我另有话说。仍然和《一个官员的死》一样,也是中学课本,刺激到了我不平想鸣的那根神经。我没找到收有这篇小说的中学课本,但互联网上,它的中学课本版随处可见,于是,在“我的叔叔于勒”这一译名的庇护之下,我愤懑地看到,又有不知怎样的人,又是没做任何解释,就以掐头去尾的方式,从“于勒”即“茹尔”身上,把一百零二个汉字删除了下去。
  我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是否有人发现了“于勒”与“茹尔”的这桩公案,如果发现了,是否会觉得我的不平则鸣是小题大做,甚至觉得,正因为“茹尔”头尾那由一百零二个汉字搭建起来的引子与尾声被剪去了,轻装上阵的“于勒”才更精悍凝练,或者,即使不认为小说的情节因此而集中了紧凑了是件好事,那至少,如此这般的掐头去尾也不算坏事——唔,倘若有人与我如此交流,我很可能做出如下判断:他大概是个挺有经验的文学编辑,但写作小说的训练肯定不多,甚至没有。
  请别误会我使用这样的推演句式。虽然我学写小说年头很久,一晃都不止四十年了,但其间心智最活跃的二十年里,我的主业是文学编辑,也就是说,编辑与写作,是织就我手掌上那条事业纹痕的经线和纬线,它们同为我的专业,我对它们同等敬重,我不可能为了高估后者而贬低前者。以上边的句式行文我只为强调,身份不同,角色相异,其立场与追求的小径分叉或大相径庭便都很正常。当然了,文学圈小说界,也与任何一个行当没有区别,相当一部分所谓专业人士,只是混迹其间的充数滥竽,所以,我言及编辑或写作时,是要用“经验”与“训练”做限定的,并不是说,叫个我的同行就值得信赖。投身文学需要才华,而通过长期并且严格的训练所积累的经验,是确保才华之花怒放的肥沃土壤。关于莫泊桑,就有他苦练技能的励志故事广泛流传,讲座之后,有对此感兴趣的朋友不妨找来看看,没准有助于你理解小说以及写作;但在这里,我就不向大家供应这碗美味鸡汤了,我只与大家讨论“于勒”精简“茹尔”的这桩公案。
  首先,我要以小说写作者的身份表达愤懑。我是依据李青崖的“茹尔”版,把“于勒”版有意丢失的字数数出来的,如果“于勒”版也全须全尾地保留了小说的引子与尾声,我不拒绝接受其他统计,允许那些现在受到肢解的汉字为八十八个、九十九个、一百一十一个……我的意思是,我没认为一百零二的具体字数有什么重要,重要的只是,它作为我选取的象征物,代表了肢解者对小说的谋杀——对一件已然社会化的艺术作品,时过境迁后,别说作者之外的其他人,即使作者本人,做不属于疗治技术性硬伤的修订也是僭越,而像现在这样对待《我的茹尔叔》,斩草除根般地把它的一段情节、一层意思、一种结构模式、一套叙事手法完全取消,就绝对算得上“一级谋杀”了。每个写作者,不论伟大若莫泊桑还是渺小如刁斗,只要引领与校正他们的“经验”广度和“训练”强度都能达到及格线以上,一般来讲,对自己要表达什么和如何表达以及基本上实现了怎样的表达效果,得出的判斷都能大体靠谱;另外,还要清楚,由于世间没有完美,更多的时候,短长共生,坏好相伴,丑美齐现,也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这样的前提之下,假设一个写作者的表达有了破绽,甚至瑕疵比较明显,可他却好像视而不见,那么,我以为,很可能,这其实是他某些隐晦情感与私密欲望的外化与折射,所流露的,多半是下意识中的玄想与执念——在这一点上,我特别想代表四百多年前的西班牙同行塞万提斯感谢一下《堂吉诃德》的汉译者杨绛。塞万提斯是个性急的家伙,只顾信马由缰地往前赶稿子,很少一步三回头地通盘修缮他的作品,结果字里行间,便留下了一些技术性硬伤刺目碍眼。翻译家杨绛也是作家,她定然明白,信马由缰也好,一步三回头也好,那都是创作个体精神活动的组成部分,而由于这“部分”属于本能,是真实的情感真正的趣味的培养基繁殖场,所以,在欣赏一件艺术品的长、好、美时,也理解有时候它的确无法回避或者不屑于回避或者顾不上回避的短、坏、丑,这才是对艺术最严肃的尊重。也许就是由于这样的理由,对《堂吉诃德》的错讹之处,杨绛才只是在书页下端添加说明注释,而没在正文里校正更改,哪怕仅仅是一处最易于救治的人名或数字。对于塞万提斯的短、坏、丑,对于他的草率马虎或者叫不负责任,我们尽可以生气以及愤怒,甚至像“最严谨的冷嘲家”纳博科夫一样,谩骂《堂吉诃德》是一本“残酷而且粗糙的老书”;但我们就是无权滥用我们的“细致”与“责任心”,为一件定型的产品去充当编辑。
  哦,说到编辑了。
  实话实说吧,当我作为编辑举手发言时,我那小说家的不平之气,已然化作了心平气和。换一个身份考量“于勒”“茹尔”这桩公案,不难发现,被掐头去尾的于勒版比之于全须全尾的茹尔版,所发生的变异非常之小,一如我们喝同一只壶里泡的茶时,分别使用了搪瓷的缸子与玻璃的杯子:同为回忆的视角,茹尔版包含了约瑟夫成人之后的点滴信息,于勒版对成人后的约瑟夫未加置评。我不否认,引子与尾声的存在,能为这个比较单薄的短篇增加一重叙事的维度,强化一些真实的感觉,但它更大的功用,则是传递作者扶困济难的仁心善意,使小说长出一条光明的尾巴。我以为,“真实感”固然可取,“光明的尾巴”却是败笔,两者相较得不偿失。所以,如果1883年,我在《高卢人报》任小说编辑,我会强烈建议莫泊桑对那引子与尾声做出删节,甚至招呼都不打,就霸道地把那拖了小说后腿的一百零二个汉字一笔勾销。如此,在艺术表达上,可以使整篇作品更集中緊凑,而在思想表达上,由于不必再涉及成年约瑟夫的是否善良仁义,反倒能更好地保留住小说所携带的拷问人性的那种力量——但请注意,我这个对人性不如莫泊桑乐观的责任编辑,如果真有机会与他合作,只能是在他作品问世以前,面对手稿与他脖子粗脸红;而事后的诸葛,我是不会做的,对一件完成品,如若没有特殊理由,锦上添花也是谋杀。   其实,如果我真有机会生杀予夺这篇小说,我更可能建议的是,应利用小说现有的架构模式,让成年约瑟夫一改少年时代的善良仁义,而变成他爸妈那种悭吝势利的卑微之人。可惜这是不可能的。可能的是,我曾在莫泊桑发表《我的茹尔叔》那样的年龄,写出了后来发表于1995年第三期《大家》杂志上的短篇小说《猜想乔依娜》,通过呼应约瑟夫一家对茹尔的猜想,来向我热爱的前辈表达敬意——对了,这就是我一定要请莫泊桑做客我讲座的理由之二;而理由之三……既然说到这了,我也索性一吐为快吧,对莫著李译的长篇《俊友》,当年读大学新闻系时我就感情特殊,倒不仅仅在于,那里边做新闻记者的主人公给过我的职业代入感特别新鲜特别强烈,几乎醍醐灌顶地,帮我开始了对政治生活与爱情生活中阴暗一面的思考批判,而更在于,某一天,那部小说,更准确地说,是那部小说中一个重要的细节,有点匪夷所思地,促成了我与一段校园罗曼司的邂逅相遇。
  不好意思,我说这些,不是为了炫耀或者缅怀一段逝去的隐私,而是想通过它,回忆我最初以审视的目光打量现实主义写作原则的那个契机,是怎样神奇地从天而降的——
  其实我上一句话尚未出口,就已经猜到,肯定有人对我把审视写作原则与校园罗曼司附会到一起视为牵强。但没办法,虽然我没想对弗洛伊德主义与文学之关系过分解读,可作为一个生理体验与心理感受互动密切的人,我的确是在陷身于实用性与理想化高度统一的校园罗曼司的第一时间,就情不自禁地,把它与我少年时代即奉若神明的文学写作原则“两结合”并置到一起做了比较。比较的结果令我骇惧,在离经叛道的法国新小说派提醒我巴尔扎克托尔斯泰也可以质疑的几年之前,居然是安分守己的莫泊桑,率先诱导出了我对与他同一阵营的巴尔扎克托尔斯泰质疑的企图——当然了,那企图,更指向对号称继承了这个阵营衣钵的各种真假传人的大刨根与总起底。于是,我不得不得出的结论便是,以时间空间框限的相对严格和政治经济负担的几乎阙如为特点的校园罗曼司,非常有理由有资格把实用性与理想化统一起来,但倡导所谓革命现实主义与革命浪漫主义的互相结合,却是对“中心思想”或“教育意义”的赤裸呼唤,而这种功利主义的呼唤所唤醒的东西,必然以空泛虚假伪善为主——没错,我思维的次序,正是沿着这样一条由私情而公义的轨道快速递进的:从校园罗曼司的实用性与理想化到革命现实主义与革命浪漫主义的互相结合,从革命现实主义、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到批判现实主义、现实主义、写实主义……是在这之后,我想象中诸多的它们才纠结起来,一会儿被取消了一段情节、一层意思、一种结构模式、一套叙事手法,一会儿又被增加了一段情节、一层意思、一种结构模式、一套叙事手法,而不论取消还是增加,它们需要完成的,似乎都是同一个任务,那就是简化真实,稀释美感,把种种有深意的陈述和有难度的叙写,从小说的肌体上删除下去。
  霍桑的《地球上的大燔祭》
  这一章我们需要远涉重洋,从旧世界欧洲一路来到新大陆美洲,由俄语法语改说英语。
  有性急的朋友可能要抢话了:唔,该说欧·亨利了吧?依从一般的文学史次序,这么猜测没有问题,谈短篇小说吗,欧·亨利自然是重点人选,有人把他与莫泊桑契诃夫并称为短篇小说三大巨匠,那个著名的“欧·亨利式结尾”技法,至今还滋养着许多不离不弃的文学老树与初学乍练的写作新枝,而现在,讨论完前两个了,轮到他上场也算顺理成章。但对不起,虽然,你对欧·亨利的理解可能没有偏差,却把我的心思给猜错了,不喜欢按常理出牌的我此番来到美国,不为欧·亨利,而是为了纳撒尼尔·霍桑。
  前些年流行过一句时髦的废话:一个人的文学史——任何史,即使那種万众一心都认同的史,它初始的盖棺论定者也只系一人,而所谓公论,所谓共识,证明的也多为许多人不谋而合地认同了某一个观点相同的代表性人物。但我还是愿意支持这句漂亮而又正确的废话,是因为,对于沉闷的舆论和填鸭式的教条灌输来说,它那种不卑不亢的反动态度,与文学的独立品格和自由精神正相吻合。所以,基于此,如果属于我的“文学史”有时显得太剑走偏锋,比如,上一章对莫泊桑恭敬度不够,而这一章,又干脆对“三大巨匠”的定评置之不理,把欧·亨利直接就抛弃了,那还请原谅,我这自以为是的底气与勇气,正是“一个人”的观念所赐予的。当然了,对欧·亨利我没有成见,他由监狱开始文学创作的故事,还曾深入地参与过编织我少年时代颇有几分壮烈意味的文学梦想——我开始喜欢文学的少年时代,中国正在革文化命,任何一个热爱文明求真向美的人,都有可能遭遇不测,至少,得随时准备像霍桑笔下的海丝特·白兰在胸前挂一枚耻辱的标签那样,把红色的A字烙进思想意识。
  没错,我说的正是《红字》,那部篇幅偏短但声名显赫的长篇小说。我敢打赌,全世界的文学读者中,知道霍桑的一定都知道它,而许多人即使不识霍桑,对《红字》其名也不陌生。这就是一件精神产品的骄傲之所在,更是一个作家有资格为自己的创造感到荣耀的全部理由。也许,许多读者还是很久以前读的《红字》,而且读的时候就三心二意,就一目十行,早忘了它的基本情节,即使还记得里边有个女主人公活得委屈,可对那委屈的来龙去脉,也只有个模糊的印象;但是,渗透在小说字里行间的那种压抑与憋闷、忧惧与惊恐,却肯定是每个接触过它的人脑海之中最重要的存储,什么时候回想起来,都在所难免地要心不舒又意不畅,神不清还气不爽——是的,这就是霍桑,一个长年安于离群索居,特别热爱沉思默想,深受新英格兰清教主义传统影响,以生产“心理罗曼司”而自我期许的万物有灵论者给予他的读者的馈赠。如果你恰好像我一样,也读过他的其他作品,比如长篇《七个尖角阁的房子》,比如短篇《教长的黑面纱》,那你肯定能同意我的判断,这霍桑,完全是个以压抑憋闷、以忧惧惊恐为生命与艺术之主旋律和基础色的人,他处心积虑地用阴森滋养诗意,用诡谲装点华美,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折磨同时也是铸造他自己的以及读者的脆弱神经。但是今天,即使在座的各位同霍桑和我一样神经脆弱,也不必提早把救心丹含到嘴里,因為我现在要介绍给大家的这篇《地球上的大燔祭》,恰好与压抑憋闷和忧惧惊恐都不挨边,甚至,它还难得地涂着一抹喜剧乃至闹剧的釉彩,有相当一部分读者,没准会因为读它而心舒意畅和神清气爽呢。   霍桑出生于19世纪初年,那个时候,他的祖国,年轻得正当啼声初试。但儿戏般草草创建起来的美利坚合众国从降生伊始,踏上的就是奇迹之旅,它在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科技、工业商业以及文学艺术等几乎所有领域,都能后来居上地成就斐然,持续地成为世界的试验者与弄潮儿。这里边的原因固然很多,但我总愿意宿命论地认为,这是上帝对它特殊眷顾的一个结果,而上帝眷顾它的具体方式,便是把一茬茬各行各业的功绩卓著者拣选出来,赠送给它。比如在文学界,假设从1789年,也就是欧洲爆发法国大革命和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走马上任的那一年算起,仅仅三十年,这片土地上,就收获了三位几乎比肩欧洲同时期任何巨擘的文学大家:1804年的霍桑,1809年的爱伦·坡,1819年的麦尔维尔……当然了,我没有能力解读美国奇迹,连从我的专业入手,只解读美国的文学奇迹抑或只解读美学风格迥异的前述小说三杰,我也必然捉襟见肘,我此时敢于说几句的,只能是霍桑的九牛一毛。小兄弟麦尔维尔一度与霍桑比邻而居,老大哥艺术思想对他的濡染,颇有益于他修改后来举世闻名的长篇《白鲸》;但在整个世界文学史上也算得上凄苦潦倒的爱伦·坡,這位在美国短篇小说发展史上,尤其在推理小说的创作方面有开拓之功的鬼才怪才,却对霍桑的短篇创作有过严厉的批评,认为霍桑所习惯于使用的寓言式创作手法根本站不住脚……说到这里,我想提醒各位,我谈到契诃夫处理他的《一个官员的死》时,曾说他“把寓言的种子播进了写实的园地”。显然,在我这里,对“寓言”的评价是积极的,是肯定的,甚至,我爱读霍桑,就在于他小说的寓意隽永;而爱伦·坡,他的“莫格街”与“厄谢府邸”,也同样是因为寓意隐约而博我钟爱。我手头的《爱伦·坡短篇小说选》一共收文三十二则,只需从目录页搭眼看去,就能发现,至少有两篇的题目,分别包含了“寓言”“寓意”这样的字眼。所以,我想,或许爱伦·坡对霍桑的多有保留,是出于他们对“寓言”“寓意”理解的不同,甚至,若让我以小人之心猜度一下,引发爱伦·坡对霍桑耿耿于怀的主要原因,更可能是,后者心仪流行于当时的超验主义——当时的思想家爱默生,聚集了一帮文人搞超验主义,令孤僻的爱伦·坡非常反感。就我的管窥蠡见,这美国立国之初的小说三杰,可以说都是顶级的寓言创造者与寓意酿制人,相比于和他们同时期的欧洲诸强,例如狄更斯、萨克雷、乔治·艾略特,例如雨果、巴尔扎克、乔治·桑,他们虽然赢得的掌声不够热烈,却能明显超前地,在世界文学的舞台上预演现代主义,仅此一点,就在奇迹之中也算得上奇迹。说到这里,我想多啰唆一句。一提美国,人们总
  爱说它是欧洲的儿子,至少是英国的儿子。首先我同意这样的说法,可是,仅仅从它的顶级作家们文学风格的别出机杼和艺术取向的另辟蹊径上看,我们就应该继续知道,作为儿子的美国,绝不是乖巧驯服的孝顺子与坐享其成的继承人,它基因里边格外发达的,更是异端的高贵与叛逆的光荣。于是,或许就因为敢于欣赏异端和追求叛逆,霍桑为《地球上的大燔祭》写下的第一句话,就为小说嵌上了一副玩世不恭的不着调表情,比塞万提斯“村名我不想提了”的《堂吉诃德》开头还不着调:“在离现在很远很远的时候——这时候究竟是在过去还是在未来,关系都不大……”好家伙,这个曾经的海关工作人员与外交工作人员,表面看去审慎恭谨,却出手就敢寻衅滋事,明明是在调戏故事捉弄读者,却偏偏要说“关系都不大”,倒好像,他为了释放某种久违的亲切之感,而故意让读者去联想每个孩子最早听故事时,那个不厌其烦地陪伴过他们的纯朴开端:“在很久很久以前……”姑且先这样理解他吧。只不过,一向思路怪异构想奇幻的霍桑,几乎就是为了自勘新途才投身写作的,他不会满足于因袭现成的文学资源,所以,他便不仅让笔下的时空能回到“过去”,还可以跳进“未来”,以保证他的讲述能轻盈地行进在不确定中,然后,再借助那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不确定性,使寓言的倾向,使寓意的指向,都能从物理时空的束缚中挣扎出来,跳脱开去。如此,这个不着调的小说开头在为这个荒谬的世界画漫画时,才能恰如其分地,勾勒出一种略嫌傲慢的讥诮姿态:它不屑于依附一个相对具象的时空背景,或者相反,它自视为一道深广悠长的时空背景,可以与人类的命运同进退共始终。
  “燔”是焚烧,“祭”是祭祀,“燔祭”是指以火祭祀的那么个仪式。我们知道,古今中外,火不论作为实在体还是象征物,一直被视为参与了人类文明史甚至参与了人类全部演进史的重要元素,许多时候,似乎比既能滋生细菌微生物又能负载挪亚方舟的水还意义多重:它既流窜在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佛教传说里,又摇曳在记录了被烧死在罗马鲜花广场的布鲁诺的历史册页中,它除了能照亮关于火是万物之本原与一切之始基的赫拉克利特式的哲学观念,还更能冶炼出对一百三十七亿年前宇宙大爆炸时烈焰肆虐的生动揭示……显然,霍桑的野心,包含了在艺术上不失均衡在思想上不嫌生硬的前提之下,做一番以篇幅之小对话主题之大的试验与实践。至于小说里的燔祭地点,那个“西部最大的草原之一”,它那等于未被顾及的草草提及,同样是霍桑的有意为之,因为正是这种模糊能让我们感到,对于它的范围广与规模大,不论怎样夸张地想象都不过分,而它疆域的无边无际,又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做出强调,即使地球上所有的人造之物都被收罗过来,它也照样堆得下并烧得完。
  那么,人们,为什么要举行这场大燔祭呢?或者说,人们,为什么会需要燔祭?
  喜新厌旧是人的根性,固然,如今,连撒谎仍会脸红的人,也懂得以“喜新却不厌旧”自我开脱了。但不可否认,在对待“旧”时,纵使微妙若两性关系,其骨子里本质上,也常常是以欲除之而后快为基本准则的。至于多数时候,那只“除”的黑手总落不下来,还要不时地通过种种违心的“不厌”自证清白,那只是因為——哦,不说了吧,再分析下去,就把两性关系间那层薄脆的窗户纸给捅破了,那我岂不成了社会公敌?况且,我要说的,原本也不是两性关系。面对结构性的社会伪善,其实,两性关系不论受到怎样的糟蹋蹂躏,也肯定是人际间最快乐的纠结与最纠结的美好,也就是说,它即使真的“旧”成了敝帚,被“厌”的状况,也会复杂得无从离析:毕竟,人与人更可能双向有意,人与物才只能一方遗情。所以,我现在要说的其他诸“旧”,若论其“厌”之状况,远比两性关系易于描述——报纸、杂志、宝石、地契、酒桶、咖啡、烟草、情书、假牙、法杖、法冠、大炮、火枪、刀剑、军旗、绞刑架、圣餐桌、公债券、空钱包、假钞票、哲学书、文学书、羊皮卷、布道词、结婚证书、借据账本、百科全书、儿童玩具、皇家衣柜、帝王的冠冕、砍人的大斧、勒人的绳索、牧师的外套、盔甲上的纹章、十四行诗的原稿、长而又长的家谱、俄国沙皇的节杖、奥地利皇帝的披风、婴儿受洗的盘子、大学生的毕业文凭、绅士写的礼貌守则、寡妇亡夫的微型肖像、名门世家的家庭饰章、拿破仑荣誉军团的勋章、教堂尖顶上的十字架、法兰西王御座上的柱梁、表示九五之尊的紫色长袍、欧洲各国分别颁发的骑士徽章……可是,对这种描述的简洁明了,又没法不让我心生疑窦,那件件纪念种种证物,难道,真的就既没有情又无关意吗?当然了,这个谁都说不清楚,尽管,作为我们存活时的陪伴死去后的痕迹,它们既能代表尘世的荣辱日常的甘苦,又能寄托情感的慰藉精神的依凭;人人都清楚地知道的只是,即使我们曾经甚至仍然珍视和爱恋这些纪念与证物,可一旦我们受到某种蛊惑与行为的影响裹挟,卸下了作恶时的心理负担,相信了破坏时的堂皇理由,那么,我们冷漠乃至冷酷地主动将自己珍爱过的“华而不实”“别无他用”“乌七八糟”的“废物”抛诸火海付之一炬,也都是正常和容易的:一如德国的法西斯种族灭绝时心安理得,一如中国的秦始皇焚书坑儒时的理直气壮。   20世纪上半叶法西斯眼里的犹太人,还真就是最適用的“旧”的象征,据说,直到今天,有一些人,对他们仍怀有莫名的嫉恨。可没人知道,欲毁掉他们而后快的那些革命者,即那些恨不得把整个世界都扔进火堆的“外貌粗暴的汉子”“形态粗野的家伙”“年轻狂热的人”以及小说所记革命者中唯一身份具体的马太神父,他们“喜”的究竟是怎样的“新”。对此霍桑没做交代,或许他觉得,在一篇关于衰朽的小说里不便笔涉葱茏。不过,我倒觉得,霍桑的没有交代里自有内容,因为当我们随着“我”与“我”身旁那位“观察者”有些置身事外地概览燔祭时,耳边似乎总能听到,某一阕应该被名之为毁损四部曲或者荼毒四部曲的音乐,始终在实时记录般伴奏着那些忤逆的罪愆:先是轻薄纹章与华服,再是嘲弄武器与刑具,又是藐视文学与哲学,终是亵渎圣书与圣器……但把这阕从生活器物到精神结晶、由世俗荣誉到宗教信仰的毁损荼毒四部曲串联起来的隐含主题,却是那些向往“平等”、标榜“仁爱”、热望“自由”的破坏者们,对“最崇高、最仁慈、最伟大的事”的梦想与追求——这也太,讽刺啦!他们抢夺落魄的贵族,他们伤害体面的绅士,他们蛮横地迫使旧军官、哲学家、书商包括酒鬼和刽子手放弃自己的所爱所好,怎么倒成了对平等仁爱与自由的践行?当然了,这种瞪着眼睛说出的胡话不值一驳,我们需要厘清的只是,那胡话中所包含的“新”有什么玄机:原来,那些由空洞的说辞漂亮的口号构建起来的所谓新局面、新时代、新世界、新天地……只不过是作恶时的心理减压阀,破坏时的道德赦免书,其核心宗旨只有一个,就是制造遗忘——制造那件在米兰·昆德拉看来,因攸关生死而需念念不忘的可怕的事情。在《笑忘录》里,昆德拉说:“人与强权的斗争,就是记忆与遗忘的斗争。”这里的“强权”,即是常常与“公理”唱对台戏,既被柏拉图以苏格拉底的名义进行过讨论,也被中国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挂在嘴边的那样东西,它的特点是,除了必然地导向粗鄙、野蛮、非人性、反文明,还必然地要通过有形无形的各种“燔祭”,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去摧毁往昔删除记忆,以期终结历史,否定过去,再启时间。
  如此说来,“燔祭”即遗忘,而霍桑《地球上的大燔祭》欲“以篇幅之小对话主题之大”的试验与实践,便可以被理解为,是一次针对遗忘的揭老底与剥伪装。可是它——就这些?哦,当然不会就是这些,如果霍桑就这么以一目了然的意图和直白平滑的思想去处理他的小说主题,那我们,为他多费唇舌也就没必要了。但霍桑從来都不负期待,想象一下他十二个春秋的枯守茅庐,就不难猜到,他与文学,有可能订下了怎样的契约。果然,接下来,在小说已经完成了四分之三或五分之四的叙述之后,在有些作家,因为心急气躁或舒卷能力不够过硬,已经开始收拢与巩固和定型主题时,霍桑却飞鸟掠过水面般地轻转笔势,从容地往他那奄奄一息的故事之火里添了几把新柴,于是,他那正坠向平庸的小说主题,忽然之间,便烟花绽放一样璀璨了天空,缤纷了读者的眼睛与心。那么,为了挽救他的小说,为了印证主题之“大”的当之无愧,霍桑往他的故事之火里,究竟添了哪些柴呢?
  让我们随着“我”与“我”身旁的“观察者”回到沸腾的燔祭现场吧,重新置身于那些无名无姓的、多了谁都行也少了谁皆可的各色人物中,去耳闻目睹霍桑的信笔点染,怎样不着痕迹地,就完成了他故事的过渡与思想的转捩。其实,稍加辨识不难发现,那种能根本性地改变小说之火势的新柴计有三把:首先,当所有的燔祭之物都见火就着,连金属都要化灰成烟时,有几页民谣的歌单却特别耐烧,还有密尔顿的作品能发出“有力的火焰”,还有莎士比亚的剧本能产生出“奇异的光彩”,尤其是,还有一本古老的圣书仿佛纸页阻燃,居然可以幸免于难,显然,大火只能烧毁那些能烧毁的;其次,有一个只相信“装订成册的才算真正的书”的书呆子,特别渴望传承与守护文明,可作为“生下来就是为了啃死人思想的人”,他又必须是我们警惕的对象,因为许多时候,正是文明,喂养出了自己的敌人;最后,由于狂热的革命者终究未把人心即人性也扔进火里一举销毁,所以,当一个面色黝黑的人以可怕的口吻发布预言时,便没法不让人联想到忧心忡忡的上帝或幸灾乐祸的魔鬼,“即使他们把地球本身烧成灰烬也无妨”,因为只要人心“这个污秽的渊薮”没得到净化,“邪恶和苦难”就仍将存在,世界也就必然还“和原来一模一样”。
  至此,我们便读完了这篇小说。我估计,各位中恐怕有不少人和我一样,读过它的四分之三或五分之四,就已经想言之凿凿地做点评了;可读完全篇,把整个故事都消化完毕,赏析它的嘴却张不开了。或许,霍桑写的是——
  提供一点背景资料。乌托邦梦想,自柏拉图的《理想国》以来,一直是最有魅惑力最能蛊惑人的社会憧憬,从理论上说,它的延伸轨迹贯穿了16世纪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17世纪康帕内拉的《太阳城》,18世纪摩莱里的《自然法典》,19世纪爱德华·贝拉米的《回顾》以及和《回顾》打嘴架的威廉·莫里斯的《乌有乡消息》,这些兴奋剂般的精神食粮,令无数陶醉于制度幻想政治幻想的读者如痴如狂。所以,然后,大约从19世纪初叶开始,阅读的幻想结出了果实,想象开始与实践接轨,一批批空想社会主义者不再满足于著书立说,而是走上社会去身体力行。在那些知行合一的代表性人物里,圣西门、欧文、傅立叶,大概为中国人最不陌生,比如由苦孩子奋斗成资本家的欧文,在英国试验完“慈善工厂”又转往美国试验“新协和”移民村,那种富人体恤穷人的情怀,至少让我感动有年……我说这些,不是跑题,不是某根神经忽然搭错了地方,而是霍桑的某段经历,唯有放在这样一个时尚化的大背景下,才不至于让人瞠目结舌。是的,终生以孤独为乐事的霍桑,却一度热衷于社会改良,曾于1841年,入住过布鲁克共产主义居住点吃大锅饭。我不知道,他这个弃旧图新的晚生代,是否认识或听说过除旧布新的欧文前辈,我只知道,当他在布鲁克农场心下暗呼上当的时候,欧文的“新协和”已经失败十七年了。霍桑激进的时段不足一年,但反思计划经济和集体主义用了十载,1852年,他发表了相关主题的长篇小说《福谷传奇》,其间,对“新”之信徒的厌恶溢于言表。
  最后,我想遗憾地道一声抱歉。我翻阅了多种资料,却始终确定不了《地球上的大燔祭》的发表时间,这样,我便不敢判断,它与布鲁克农场有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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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盛菲打电话给我时,我正坐着一辆人力三轮车赶往单位参加每周一次的教研活动。我的单位是一所民办旅游高职学院,离家两站路,叫三轮车,四块钱,七分钟即可到达。电话接通,盛菲语速极快地连问了我三个问题:可可你在哪里?日本大地震核泄露晓得吗?你买盐了吗?  买盐?干吗买盐?家里还有一包……  盛菲截过话头:一包怎么够?小惠买了两箱呢。  当时我正在考虑等一会儿怎么应付上周布置的关于教学改革的建议,电话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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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晨兄,前些日子在微信群里,见你说起很想养兰但不敢养的话来,又问我一些养兰事项,表露出养兰的热切心情。当时我回复你,将尽快整理一份养兰要领给你,也可给更多的准备养兰花的朋友参考。  “很想养兰但不敢养”,这是我多年来经常听到的一句话。对此,我也是深有体会的。我年轻时养兰,那时候不懂兰花的习性,也缺少这方面的知识,养一盆死一盆,只是因為喜欢,所以没有放弃。后来,这方面的书读得多了,失败为成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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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坛奔波三十多年,兴奋没有了,激动没有了,忧伤也没有了,却剩下了感慨万千。写出来也算是个故事吧。  先粗略交代一下我的身世  按常规我应该是在母亲腹中待九个月出生。但不知什么原因,竟然七个月就迫不及待地来到人世。中国有句老话——七活八不活,意思是七个月胎儿可以成活,八个月却不行,因此母親并不惊慌。问题是我大概很惊慌,整日大哭不止,直到比我小两岁的妹妹出生,我还是鼻涕眼泪的整日里咧咧个没完。也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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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阵子——具体是何年何月并不重要——我这个老头子从乡下移居到城里,意外成为一栋宏伟旧宅的继承人,它坐落于某个低洼城区的一条狭窄街道上,那儿一度是潮流风尚的荟萃之地,遍布欢乐的屋宇和新婚夫妇的爱巢,但如今它们大多数已沦为账房与仓库。货包、箱子侵占了沙发的位置,交易日记账以及分类账到处堆放,美味的早餐面包曾经在此涂抹黄油。旧城区内,老式软饼的辉煌时日已一去不返。  然而,在我这幢旧宅子里,往昔岁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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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 色  远方。每一座山峰,又洇出了血  云朵比纱布更加崩溃。暮色正在埋人  和当年一样慌乱,我还是不能熟练听完  《安魂曲》。我还是那个捉笔  如捉刀的诗人,用歧义  混淆着短歌与长哭。一天天  在对暮色的恐惧中  我还是不能和自己一致。总是  一边望着星辰祈祷  一边望着落日哭泣  黄土高原风成说  那么说,我的故乡  是一场接一场的大风  刮来的。那么说  是铺天盖地的大风  带着一粒粒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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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5年初版前言  歷代诗人笔下,没有比伊菲革涅亚的献祭更出名的。然而,有关这场献祭的至为重要的特殊性,诗人们并非全部意见一致。有些诗人认为,阿伽门农的女儿伊菲革涅亚确乎流血牺牲死在奥利斯①,比如埃斯库罗斯的《阿伽门农》,索福克勒斯的《厄勒克特拉》,稍后还有卢克莱修、贺拉斯②和其他好些诗人。只需读一读卢克莱修,他在第一本书的开场是这么说的:“在奥利斯,希腊将领们用伊菲革涅亚的血可怕地玷污了那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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