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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部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6〕22号),提出2016年继续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在2015年的基础上全国新增1万名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开展培训指导、创业孵化、认定管理、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期限3年,通过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激发农村青年创造力,提高创业兴业能力,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支撑。
这次遴选的培育对象包括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等,也可由农业企业和培训机构联合推荐或县级农业(农经)部门、教育部门、团组织协商推荐培育对象。
在课程设置方面,对2016年的培育对象主要开设农民素养与现代生活、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现代农业创业辅导、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美丽乡村建设等通用课程;对2015年的培育对象,根据其从业情况开设专修课程,主要围绕产业生产经营知识和技能开展培训。《通知》要求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的作用,邀请优秀创业导师、成功创业人士、资深专业教师和熟悉产业发展人士授课。通用课程教材原则上从农业部统一开发的教材中选用,内容适合的专修课程教材优先从农业部发布的推荐教材或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
在培育方式上,《通知》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院校、科研院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以及其他各类市场主体的作用,遴选确定一批培训机构和孵化基地,并向社会公开。各类培训机构要按照“一点两线、全程分段”要求,组织专家团队,配备创业导师,开展集中授课、实习实训、参观考察等形式多样的培训。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培育对象纳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队伍进行动态管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现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流转、产业扶持、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税收、示范社评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服务等政策向培育对象倾斜。
农业部将把现代青年农场主列为重点支持对象,相关行业项目、人才激励政策向其倾斜。《通知》要求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培训经费,提高补助标准,认真制定省级实施方案,重点做好培育对象遴选确定、培训机构选定、扶持政策落实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这次遴选的培育对象包括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等,也可由农业企业和培训机构联合推荐或县级农业(农经)部门、教育部门、团组织协商推荐培育对象。
在课程设置方面,对2016年的培育对象主要开设农民素养与现代生活、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现代农业创业辅导、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美丽乡村建设等通用课程;对2015年的培育对象,根据其从业情况开设专修课程,主要围绕产业生产经营知识和技能开展培训。《通知》要求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的作用,邀请优秀创业导师、成功创业人士、资深专业教师和熟悉产业发展人士授课。通用课程教材原则上从农业部统一开发的教材中选用,内容适合的专修课程教材优先从农业部发布的推荐教材或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
在培育方式上,《通知》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院校、科研院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以及其他各类市场主体的作用,遴选确定一批培训机构和孵化基地,并向社会公开。各类培训机构要按照“一点两线、全程分段”要求,组织专家团队,配备创业导师,开展集中授课、实习实训、参观考察等形式多样的培训。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培育对象纳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队伍进行动态管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现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流转、产业扶持、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税收、示范社评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服务等政策向培育对象倾斜。
农业部将把现代青年农场主列为重点支持对象,相关行业项目、人才激励政策向其倾斜。《通知》要求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培训经费,提高补助标准,认真制定省级实施方案,重点做好培育对象遴选确定、培训机构选定、扶持政策落实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