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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了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的总方针:国有经济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进有所退",并提出要"选择一些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不影响国家控股的前提下,适当减持部分国有股,所得资金由国家用于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