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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地处天山北麓,是古代“丝绸之路”新北道所经之地,为东联内地、西接中亚、欧洲市场的黄金通道。重点历史遗存有木垒县四道沟原始村落遗址,奇台县疏勒城(石城子)汉代城址、唐朝墩唐代古城遗址,吉木萨尔县北庭都护府遗址,呼图壁县康家石门子原始岩画等等。
至2010年,昌吉州共发现不可移动文物64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北庭故城),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1处。另有馆藏文物8000多件。
文物法制建设和宣传
昌吉州根据《文物保护法》制定完善了《北庭故城保护管理办法》、《北庭西寺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
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文物的自觉性,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昌吉州较有特色的做法是:文物工作者经常深入到乡镇和企业、社区、农牧区、军营等地开展《文物保护法》宣传活动;利用展览、讲座、知识竞赛、开展文物保护进校园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物宣传;充分利用“文物保护宣传周”等节日营造声势;制作了反映昌吉州历史文化、北庭历史文化的专题片如《魅力昌吉》《你所不了解的地方——吉木萨尔博物之旅》《走进北庭》《话说北庭》等等;通过设立咨询台、坚持免费为广大市民进行文物的鉴定,发放宣传材料,州、市、县博物馆接待参观和咨询群众前后达8万余人。
文物行政执法力度也不断加大,一方面有效遏制了文物破坏和违法事件的发生,一方面加强了文物部门的执法职能,达到了在执法中宣传法制的目的。近年来,随着《文物保护法》宣传的深入,已形成凡大型工程、水电站、煤矿的开发以及厂址选择都必须通过文物部门现场踏查的惯例,仅2010年,共实地现场踏查并处理了27家大型企业50多处建厂选址事项。各县市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了文物安全责任制度,如《昌吉州博物馆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物藏品管理制度》等,各县市均拥有文物监管员和业余看护员100余名,初步形成了以文物局为中心的辐射全县范围的文物保护网。文物保护工作也被纳入各级领导目标考核责任制。昌吉州及各县市文物部门每月均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文博单位案件和事故月报表,把最新的文物工作动态传输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正在构建文物行政执法动态网络,使文物工作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文物保护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文化遗产的优势日益凸显。作为新疆的文物大州,“十一五”期间,我们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方法,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旅游开发相结合列入发展规划中,走上了以文物保护带动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促进文物保护的良性循环轨道,文物保护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完成了一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立项、修缮工程。
1.北庭故城及西大寺遗址保护
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文物部门已为北庭故城遗址投入1.05亿元保护资金。西大寺遗址保护大棚前期工作于1998年启动,方案几经论证,2003年获国家文物局审批,2006年正式开工建设。截止2008年底,投入2008万元完成了大棚的主体工程;保护大棚的安防、消防等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西大寺临时保护设施的拆除及相应的考古清理工作也正在进行;西大寺外围环境整治工作也全面开展;西大寺展厅陈展工作已完成前期设计。
北庭故城遗址已完成5000米保护围栏、故城考古测绘;且北庭故城和西寺保护维修项目已于2005年被国家文物局正式列入“‘十一五’期间重点保护大遗址项目”,《北庭故城保护设计方案》2007年获国家文物局批准,《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09年获国家文物局批准;北庭故城遗址保护项目已分项启动。
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中,2005年完成东地大庙修缮保护;修复甘省会馆前殿;对康家石门子岩画进行了防渗漏和加固处理;制定了四道沟原始村落遗址保护方案,完成了修缮工程计划;陕西会馆于2011年完成修缮;投入1564万对宁边粮仓进行落架维修、布展;对特纳格尔古城进行维修。此外还对白杨河墓群、臭煤沟墓群、永鑫焦化厂墓群、大黄山一分厂墓群、东岳庙遗址等7处文物点进行考古发掘。
在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和投入方面,奇台县先后利用民间资金40万元修复关帝庙,30万元修缮老满城城墙一段,组织社会民众出工、出力对东地大庙进行一系列保护工作。
到2005年底,全州123处文保单位的“四有”建设工作全部完成。但是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建设基本状况不容乐观,有些是保护标志已被毁,有些是无专职或兼职看护员,未公布保护级别的文物,目前仅仅是找就近的农牧民看守。此外基本建设中的文物工作,也由于种种原因,形势相当严峻。
博物馆工作
近年昌吉州博物馆事业呈现迅速发展的态势,吉木萨尔县博物馆、昌吉市老粮仓遗址博物馆、玛纳斯县博物馆相继成立。博物馆场馆建设也有很大的改善,昌吉州博物馆、奇台县博物馆、吉木萨尔县博物馆、呼图壁县博物馆场馆均已建成,木垒、玛纳斯两县博物馆2011年将投入使用。
昌吉州博物馆成立于1994年,2004年,由国家文物局、福建援疆资金及自治区文物局、州级财政多方筹资近1000万的博物馆新馆建成,2008年正式开馆,陈列由“丝路庭州一昌吉历史文物展”“昌吉民俗展”“昌吉州建设发展成就展”及“昌吉州乡土成果展”组成,先后举办各类专题展览共计41个,藏品主要有石器、陶器、铁器、铜器、金器、银器、玉器、木器、瓷器、印章、骨器、玛瑙、石刻、干尸、古钱币、现代书画、民俗文物、革命文物等类,藏品总数3000多件。
文博人才培养
从1999年起,每年昌吉州都要举办全州文博系统继续教育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新疆博物馆的专家来讲课;选送业务人员到大学文博专业脱产学习;通过中外著名学者考察调研,把目前涉及文物工作的最新理论传播到了文物保护工作中;个别县市自筹费用,采取跟班培训的方法,先后派多名文物干部参加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和田、伊犁、阿勒泰、吐鲁番等地遗址的考古发掘,选派业务人员前往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学习器物绘图和文物修复。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全州整体专业水平已显著提高。
第三次文物普查
2008~2009年,昌吉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队在两年的时间内,行程近13万公里,先后对玛纳斯、木垒、阜康、呼图壁、昌吉、奇台和吉木萨尔7个县市的77个乡镇、708个行政村都进行了调查,尤其在山区,即使现在鲜有人居的地带,也根据河流水系对可能存在文物点的地带进行调查,尽量做到没有疏漏。共计登记了不可移动文物点642处,包括复查文物点207处和新发现文物点435处,远远超过了第二次文物普查的190处文物点。这些文物点中包含有古代遗址205处、墓地224处、古建筑20座、岩画和石刻点68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建筑123座(处)以及其他遗存2处,极大丰富了昌吉州的文物资源。本次普查也为今后的文物工作培养了大量基层工作人员和后备力量。目前昌吉州普查办已整理印制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简报40期,并借中国文化遗产日加以宣传。
截至2010年,新发现文物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有43处,遗址已聘请了看护员,对新发现的文物点也对当地牧民进行了提示,给予看护。今后会加大公布、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力度及相应的工作。
至2010年,昌吉州共发现不可移动文物64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北庭故城),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1处。另有馆藏文物8000多件。
文物法制建设和宣传
昌吉州根据《文物保护法》制定完善了《北庭故城保护管理办法》、《北庭西寺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
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文物的自觉性,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昌吉州较有特色的做法是:文物工作者经常深入到乡镇和企业、社区、农牧区、军营等地开展《文物保护法》宣传活动;利用展览、讲座、知识竞赛、开展文物保护进校园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物宣传;充分利用“文物保护宣传周”等节日营造声势;制作了反映昌吉州历史文化、北庭历史文化的专题片如《魅力昌吉》《你所不了解的地方——吉木萨尔博物之旅》《走进北庭》《话说北庭》等等;通过设立咨询台、坚持免费为广大市民进行文物的鉴定,发放宣传材料,州、市、县博物馆接待参观和咨询群众前后达8万余人。
文物行政执法力度也不断加大,一方面有效遏制了文物破坏和违法事件的发生,一方面加强了文物部门的执法职能,达到了在执法中宣传法制的目的。近年来,随着《文物保护法》宣传的深入,已形成凡大型工程、水电站、煤矿的开发以及厂址选择都必须通过文物部门现场踏查的惯例,仅2010年,共实地现场踏查并处理了27家大型企业50多处建厂选址事项。各县市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了文物安全责任制度,如《昌吉州博物馆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物藏品管理制度》等,各县市均拥有文物监管员和业余看护员100余名,初步形成了以文物局为中心的辐射全县范围的文物保护网。文物保护工作也被纳入各级领导目标考核责任制。昌吉州及各县市文物部门每月均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文博单位案件和事故月报表,把最新的文物工作动态传输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正在构建文物行政执法动态网络,使文物工作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文物保护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文化遗产的优势日益凸显。作为新疆的文物大州,“十一五”期间,我们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方法,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旅游开发相结合列入发展规划中,走上了以文物保护带动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促进文物保护的良性循环轨道,文物保护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完成了一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立项、修缮工程。
1.北庭故城及西大寺遗址保护
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文物部门已为北庭故城遗址投入1.05亿元保护资金。西大寺遗址保护大棚前期工作于1998年启动,方案几经论证,2003年获国家文物局审批,2006年正式开工建设。截止2008年底,投入2008万元完成了大棚的主体工程;保护大棚的安防、消防等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西大寺临时保护设施的拆除及相应的考古清理工作也正在进行;西大寺外围环境整治工作也全面开展;西大寺展厅陈展工作已完成前期设计。
北庭故城遗址已完成5000米保护围栏、故城考古测绘;且北庭故城和西寺保护维修项目已于2005年被国家文物局正式列入“‘十一五’期间重点保护大遗址项目”,《北庭故城保护设计方案》2007年获国家文物局批准,《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09年获国家文物局批准;北庭故城遗址保护项目已分项启动。
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中,2005年完成东地大庙修缮保护;修复甘省会馆前殿;对康家石门子岩画进行了防渗漏和加固处理;制定了四道沟原始村落遗址保护方案,完成了修缮工程计划;陕西会馆于2011年完成修缮;投入1564万对宁边粮仓进行落架维修、布展;对特纳格尔古城进行维修。此外还对白杨河墓群、臭煤沟墓群、永鑫焦化厂墓群、大黄山一分厂墓群、东岳庙遗址等7处文物点进行考古发掘。
在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和投入方面,奇台县先后利用民间资金40万元修复关帝庙,30万元修缮老满城城墙一段,组织社会民众出工、出力对东地大庙进行一系列保护工作。
到2005年底,全州123处文保单位的“四有”建设工作全部完成。但是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建设基本状况不容乐观,有些是保护标志已被毁,有些是无专职或兼职看护员,未公布保护级别的文物,目前仅仅是找就近的农牧民看守。此外基本建设中的文物工作,也由于种种原因,形势相当严峻。
博物馆工作
近年昌吉州博物馆事业呈现迅速发展的态势,吉木萨尔县博物馆、昌吉市老粮仓遗址博物馆、玛纳斯县博物馆相继成立。博物馆场馆建设也有很大的改善,昌吉州博物馆、奇台县博物馆、吉木萨尔县博物馆、呼图壁县博物馆场馆均已建成,木垒、玛纳斯两县博物馆2011年将投入使用。
昌吉州博物馆成立于1994年,2004年,由国家文物局、福建援疆资金及自治区文物局、州级财政多方筹资近1000万的博物馆新馆建成,2008年正式开馆,陈列由“丝路庭州一昌吉历史文物展”“昌吉民俗展”“昌吉州建设发展成就展”及“昌吉州乡土成果展”组成,先后举办各类专题展览共计41个,藏品主要有石器、陶器、铁器、铜器、金器、银器、玉器、木器、瓷器、印章、骨器、玛瑙、石刻、干尸、古钱币、现代书画、民俗文物、革命文物等类,藏品总数3000多件。
文博人才培养
从1999年起,每年昌吉州都要举办全州文博系统继续教育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新疆博物馆的专家来讲课;选送业务人员到大学文博专业脱产学习;通过中外著名学者考察调研,把目前涉及文物工作的最新理论传播到了文物保护工作中;个别县市自筹费用,采取跟班培训的方法,先后派多名文物干部参加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和田、伊犁、阿勒泰、吐鲁番等地遗址的考古发掘,选派业务人员前往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学习器物绘图和文物修复。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全州整体专业水平已显著提高。
第三次文物普查
2008~2009年,昌吉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队在两年的时间内,行程近13万公里,先后对玛纳斯、木垒、阜康、呼图壁、昌吉、奇台和吉木萨尔7个县市的77个乡镇、708个行政村都进行了调查,尤其在山区,即使现在鲜有人居的地带,也根据河流水系对可能存在文物点的地带进行调查,尽量做到没有疏漏。共计登记了不可移动文物点642处,包括复查文物点207处和新发现文物点435处,远远超过了第二次文物普查的190处文物点。这些文物点中包含有古代遗址205处、墓地224处、古建筑20座、岩画和石刻点68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建筑123座(处)以及其他遗存2处,极大丰富了昌吉州的文物资源。本次普查也为今后的文物工作培养了大量基层工作人员和后备力量。目前昌吉州普查办已整理印制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简报40期,并借中国文化遗产日加以宣传。
截至2010年,新发现文物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有43处,遗址已聘请了看护员,对新发现的文物点也对当地牧民进行了提示,给予看护。今后会加大公布、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力度及相应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