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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西北部,西北部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接壤。
“塔城”系“塔尔巴哈台城”的简称,因塔尔巴哈台山而得名。“塔尔巴哈台”系蒙古语,意为“旱獭出没的地方”。
塔城在西汉时期为匈奴右地,唐代为北庭都护府所属阴山都督府,宋代分别属于西州回鹘和西辽王朝所辖,元代属窝阔台汗国、察合台汗国领地。
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在塔城置塔尔巴哈台,设参赞大臣,在雅尔(今哈萨克斯坦乌尔扎尔)设塔尔巴合台军台。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设置塔城直隶厅,隶属伊塔道。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成立塔城地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塔城地区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点524处,其中古遗址35处,古墓葬398处,古建筑5处,石窟石刻5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2处,其他1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即塔城红楼;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塔尔巴哈古城遗址、夏尔苏满遗址、道尔本厄鲁特森木古遗址、古尔图古墓群、萨孜土墩墓、结托巴土墩墓群、加林塔然石棺墓、东达沟东岩墓群、巴什拜麻扎、哈纳喀清真寺、伊山赛提清真寺、巴音沟承化寺、王府旧址、巴尔达库尔岩画、赛提喀玛勒清真寺;另有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6处。近年文物“四有工作”逐步完善,“五纳入”工作稳步推进。2009年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伊山赛提清真寺进行了修缮保护,2010年顺利通过验收。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哈纳喀及塞提喀玛勒清真寺宣礼塔、塔尔巴哈台古城遗址、道尔本厄鲁特森木古城遗址修缮方案文本已编制完成。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档案管理也已健全并规范。
2011年,“十二五”规划启动之际,塔城地区文物局委托相关机构完成《塔城地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工作计划及大纲;启动30处野外文物保护单位设施建设项目方案;并开始实施人口较少民族不可移动文物抢救保护项目如红楼、伊山赛提清真寺、莫洛托夫学校旧址、塔城师范学校俄式建筑、额敏县塔塔尔族豪宅等等。
塔城地区从2007年起积极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大力宣传、广泛动员。目前田野调查工作基本告一段落,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塔城地区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状态、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共计普查文物点531处,其中复查文物点140处,新发现文物点391处。2010年6月,顺利通过验收。且经实地调查,塔城地区有424个行政村未发现不可移动文物遗址点,受到验收专家组的认可。
在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中,塔城文物部门对项目涉及的文物点进行了调查。2010年9~10月,对白杨河水库建设范围进行抢救性发掘,清理51座石堆墓及石围墓;对白杨河两岸的岩画也进行了异地搬迁保护,其中部分岩画被放置在博物馆院内对公众开放;在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水库、沙湾县宁家河水库建设项目中完成100座古墓葬的清理;完成克(州)一塔(城)高速公路沿线的文物调查,共计调查古墓葬90座。
近年来,文物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了解掌握文物被破坏情况,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沟通,做好协查工作。如2011年,塔城地区文物局联合地方文物管理部门对托里县、乌苏市、额敏县、和丰县定居兴牧水利工程,对玛依塔斯风力发电选址、塔城市民航局导航塔选址事宜进行了文物核查工作。通过文物执法工作,文物破坏案件有所下降。
2008年3月,塔城地区红楼博物馆落成开馆,开创了塔城地区没有博物馆的局面。博物馆积极推行免费开放工作,着力完善管理措施,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塔城地区馆藏一、二、三级文物信息数据库的建立。
除了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讲解员,2011年5月,塔城地区博物馆还启动了“我是小小讲解员”招聘活动,经过与塔城市二小、三小、五小的密切配合,现已有近250名小学生报名应聘;塔城博物馆于6月30日联合塔城电视台、塔城日报社对“小小讲解员”面试环节进行全程报道。在历年5·18国际博物馆日和中国文化遗产日,塔城博物馆均开展了“流动博物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场活动。2011年的“流动博物馆”分别走进了塔城市四中、五中,商业路社区、公园路社区和阿不都拉乡。
为丰富和增加博物馆文物数量,我们不断加强文物征集工作,目前馆藏文物数量已增至7883件(套)。为改善文物的保管条件,对文物库房进行了改造。额敏县博物馆于2009年5月落成开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裕民县展览馆正常对外开放,托里县博物馆正在建设中。
“十二五”期间,塔城地区的工作重点将放在文物保护规划编制、较少民族代表性建筑文物保护、草原文化专题考古研究、建立健全自治区级、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野外看护设施;加强博物馆建设、藏品保护、文物征集、提升展览水平、加强硬件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才培训等工作。
“塔城”系“塔尔巴哈台城”的简称,因塔尔巴哈台山而得名。“塔尔巴哈台”系蒙古语,意为“旱獭出没的地方”。
塔城在西汉时期为匈奴右地,唐代为北庭都护府所属阴山都督府,宋代分别属于西州回鹘和西辽王朝所辖,元代属窝阔台汗国、察合台汗国领地。
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在塔城置塔尔巴哈台,设参赞大臣,在雅尔(今哈萨克斯坦乌尔扎尔)设塔尔巴合台军台。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设置塔城直隶厅,隶属伊塔道。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成立塔城地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塔城地区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点524处,其中古遗址35处,古墓葬398处,古建筑5处,石窟石刻5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2处,其他1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即塔城红楼;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塔尔巴哈古城遗址、夏尔苏满遗址、道尔本厄鲁特森木古遗址、古尔图古墓群、萨孜土墩墓、结托巴土墩墓群、加林塔然石棺墓、东达沟东岩墓群、巴什拜麻扎、哈纳喀清真寺、伊山赛提清真寺、巴音沟承化寺、王府旧址、巴尔达库尔岩画、赛提喀玛勒清真寺;另有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6处。近年文物“四有工作”逐步完善,“五纳入”工作稳步推进。2009年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伊山赛提清真寺进行了修缮保护,2010年顺利通过验收。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哈纳喀及塞提喀玛勒清真寺宣礼塔、塔尔巴哈台古城遗址、道尔本厄鲁特森木古城遗址修缮方案文本已编制完成。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档案管理也已健全并规范。
2011年,“十二五”规划启动之际,塔城地区文物局委托相关机构完成《塔城地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工作计划及大纲;启动30处野外文物保护单位设施建设项目方案;并开始实施人口较少民族不可移动文物抢救保护项目如红楼、伊山赛提清真寺、莫洛托夫学校旧址、塔城师范学校俄式建筑、额敏县塔塔尔族豪宅等等。
塔城地区从2007年起积极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大力宣传、广泛动员。目前田野调查工作基本告一段落,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塔城地区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状态、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共计普查文物点531处,其中复查文物点140处,新发现文物点391处。2010年6月,顺利通过验收。且经实地调查,塔城地区有424个行政村未发现不可移动文物遗址点,受到验收专家组的认可。
在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中,塔城文物部门对项目涉及的文物点进行了调查。2010年9~10月,对白杨河水库建设范围进行抢救性发掘,清理51座石堆墓及石围墓;对白杨河两岸的岩画也进行了异地搬迁保护,其中部分岩画被放置在博物馆院内对公众开放;在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水库、沙湾县宁家河水库建设项目中完成100座古墓葬的清理;完成克(州)一塔(城)高速公路沿线的文物调查,共计调查古墓葬90座。
近年来,文物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了解掌握文物被破坏情况,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沟通,做好协查工作。如2011年,塔城地区文物局联合地方文物管理部门对托里县、乌苏市、额敏县、和丰县定居兴牧水利工程,对玛依塔斯风力发电选址、塔城市民航局导航塔选址事宜进行了文物核查工作。通过文物执法工作,文物破坏案件有所下降。
2008年3月,塔城地区红楼博物馆落成开馆,开创了塔城地区没有博物馆的局面。博物馆积极推行免费开放工作,着力完善管理措施,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塔城地区馆藏一、二、三级文物信息数据库的建立。
除了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讲解员,2011年5月,塔城地区博物馆还启动了“我是小小讲解员”招聘活动,经过与塔城市二小、三小、五小的密切配合,现已有近250名小学生报名应聘;塔城博物馆于6月30日联合塔城电视台、塔城日报社对“小小讲解员”面试环节进行全程报道。在历年5·18国际博物馆日和中国文化遗产日,塔城博物馆均开展了“流动博物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场活动。2011年的“流动博物馆”分别走进了塔城市四中、五中,商业路社区、公园路社区和阿不都拉乡。
为丰富和增加博物馆文物数量,我们不断加强文物征集工作,目前馆藏文物数量已增至7883件(套)。为改善文物的保管条件,对文物库房进行了改造。额敏县博物馆于2009年5月落成开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裕民县展览馆正常对外开放,托里县博物馆正在建设中。
“十二五”期间,塔城地区的工作重点将放在文物保护规划编制、较少民族代表性建筑文物保护、草原文化专题考古研究、建立健全自治区级、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野外看护设施;加强博物馆建设、藏品保护、文物征集、提升展览水平、加强硬件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才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