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县级看守所安全监管问题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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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舒远,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彭宇飞,江西省铅山县监所科检察员。
  
  摘 要:县级看守所做好安全监管,是基层公安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县级检察机关驻所监督工作重要内容。因此,客观分析和有效解决新形势下县级看守所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是县级看守所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现实需要。
  关键词:新形势;县级看守所;安全监管;驻所监督
  
  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是看守所中心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处于经济加速转型和利益调整期,社会治安形势复杂严峻,犯罪问题日益突出。随着我国对刑事违法犯罪严打斗争深入持久开展,县级看守所每年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总量呈上升态势,看守所安全监管工作压力大增。虽然看守部门在强化安全监管上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从情况反映,全国县级看守所每年均会发生多起重大安全事故。如何从检察人员角度,剖析县级看守所发生事故深层次原因,对加强新形势下驻所监督、积极预防县级看守所安全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结合驻所监督工作体会我们认为,县级看守所发生安全监管事故原因及解决症结略见如下。
  (一)新形势下呈现看守民警素质问题。看守民警素质优劣,直接影响到看守工作质量。经分析,发生安全事故看守所民警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些民警私欲膨胀,接受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的宴请、金钱礼物,违反条例制度规定为在押人员提供如与亲友接见、出所就医、安排劳动等方便,甚至违法为他们进行案件通风报信、办理减刑、保外就医。二是有些民警缺乏职业高度警惕性,思想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看守工作常年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容易产生“见怪不怪”的思想,加之近年来看守所硬件建设大有改观,有些民警认为看守场所设施坚固牢靠,有监控系统,不可能跑人。这些主客观因素作用,使民警容易产生麻痹思想,丧失警惕性。在押人员正是利用看守民警侥幸心理,有隐蔽地实施破坏监管秩序活动。如某县看守所发生值班民警为省事,拿钥匙给留所服刑人员开监门送水送饭,该犯利用值班民警信任,在得到关押人员钱物后,为他们配制钥匙帮助实施脱逃;三是在公安系统中,看守警种工作岗位重,责任大,奖励少,处分严,使一些看守民警产生了恐惧感和畏难情绪,而年轻民警则不安心于单调枯燥且辛苦、责任大的基层工作岗位,找准机会一心想调离。加之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各种价值观念相互交织、碰撞,享乐主义、金钱万能等消极思想,对看守民警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不容忽视影响和冲击,使得一些看守民警不愿再做艰苦细致工作,对看守工作产生畏维和厌倦情绪。这些消极思想对看守安全工作存在着潜在危险性。
  (二)制度落实不严,管理不规范。看守制度是用血的代价,从正反两方面经验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但是,有些看守所和民警喜欢凭习惯和领导意识及个人经验办事,对看守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有禁不止。在落实规章制度方面存在问题是:一是对入监人员及物品在“关口”安全检查不严格。检查本是一项严肃工作,而有些民警却让留所服刑罪犯进行“操作”,因检查不严格,致使监室存有在押人员可用来挖墙、挖洞或自杀的违禁品和一些身患重大疾病确实不能关押的人员也被收押。二是对监内安全检查和值班巡视执行不严。看守制度明确规定,对监室及安全防护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而有些看守所对监内安全检查不严格规范:1、常规检查时间不固定,常由领导个人意识决定。2、检查粗糙浮躁。对设施、人员、物品简单问问摸摸翻翻就行,缺乏细致入微严谨作风。3、执行人员不当。常是民警或聘用职工做指导,用留所服刑人员执行 “安全搜查”。4、监内巡视制度执行不严。如制度明确规定值夜班民警20分钟一次监内巡更查号并记录。但不少看守所民警并没有严格执行而依赖监视系统。三是违反有关劳动制度规定。看守所为创收,有的利用监内在押人员进行来料配件加工组装;有的让未决犯出所劳动,而在劳动场地又没有防范措施和足够工作人员看管。劳动中出现人员暗藏危险物品和乘机脱逃事件。四是对在押人员出所看病控制不严。有些看守所对可以不出所看病在押人员,办理出所看病手续;对一些出所看病的重病号,不给其戴械具,并安排留所服刑罪犯进行看护,留下安全事故隐患。五是对耳目制度建设不严格落实。使用耳目就是为更好掌握监内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和对突发事件快速处理。但是,有的看守所对耳目管理方式简单,平时只问问简单情况,缺乏了解和深入教育;有的看守所对耳目缺乏技能常识教育,只知按要求要设立,不知如何管教;有的看守所认为关押人少、没有涉案重要人员,就不设耳目或耳目形同虚设。致使有的看守所耳目针对管理漏洞,自己成为牢头狱霸或破坏监管秩序人员帮凶。
  (三)对看守所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就政法系统而言,各级领导很重视“专项统一行动”、“综合治理”等社会治安综治工作开展;而公安机关领导也认为,公安工作重点是全力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刑事违法犯罪,看守所工作按部就班好坏影响不了大局,没有把看守工作认识上升到应有高度;从看守队伍整体情况看,看守民警年龄偏高,文化偏低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些公安机关仍把犯过错误或者受过处分被淘汰民警安排到看守所,看守所成了“收容站”;有些看守所经费得不到保障,安全设施得不到修理加固,该请临时工烧水做饭、送水送饭都由留所服刑罪犯代替,造成了安全工作隐患。这些客观因素存在,影响了看守队伍质量和民警情绪,使部分民警产生了自卑感和失落感,削弱了工作积极性。由于监管民警不能将心思用于监管教育,这也是造成事故发生因素之一。
  (四)对驻所监督重视不够。驻所检察室是检察机关行使对县级看守所执法监督职能部门。当前我国法律对监管活动监督原则规定很宽泛,但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细则规定。除监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驻所检察室依法查办看守人员渎职外,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提出预防事故发生建议时,看守所常持执法工作需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观点,为自身管理进行辩述。驻所检察室对看守所存在安全监管问题,基本上以口头或书面检察建议形式提出,因法律没有规定执行部门配合监督标准,看守所对建议处理形式不一:有的及时进行了采纳;有的不予重视执行时依然如故;有的认为是在小题大做、大惊小怪;甚至有的认为是驻所部门故意挑毛病、找茬子对驻所检察室提出的建议不予重视。如当前驻所检察室对看守所组织在押人员,进行配件加工安全问题上存在的分歧明显。实践证明,发生安全事故的看守所在事后总结教训时,其中原因分析之一就是安全预防工作做得不细致,没有事先采纳检察机关合理化建议。
  二、促进县级看守所安全监管对策
  从检察角度看,我们认为在新形势下预防看守所发生安全事故,宜解决好安全监管工作以下问题。
   (一)切实加强领导。看守所是国家专政机器组成部分,是维护政权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阵地。公安领导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看守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看守工作纳入全局大事议程,定期分析研究看守工作情况,主动帮助看守所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治警先治长”原则,将看守所领导班子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把纪律严明、立场坚定同志提拔到领导岗位,充分发挥看守所领导班子带头作用。要实行特殊岗位政策,在允许范围内对看守所警力配备、人员调整、干部使用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切实改善看守民警的年龄、文化、知识结构,以保持看守队伍生机与活力;要加强人员知识技能学习,有计划定期组织看守所领导外出学习先进经验,并分期分批地组织看守民警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对看守所经费要给予支持和保障,本部门无力解决的,应向当地政府争取支持;要关心看守民警疾苦,切实解决他们生活上后顾之忧,使他们能把主要精力用在管理教育上。
  (二)严格落实规章制度。无论什么时候发生事故,归根到底都是没有落实好规章制度。因此,要结合实际,认真探索做好新时期监管工作规律,总结经验教训。就预防事故而言,应着重落实以下制度:一是值班巡视。无论白天、夜间,看守内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内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不能在工作期间做任何不利于值班的活动,夜间值班必须坚持20分钟巡视一次的规定,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妥善处置。二是搞好安全检查。对新入监的人员及物品的检查,均应民民警自己进行。对发现不适宜关押的有病人员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向领导和办案部门反应。看守所监内安全检查,要通过以日小查、周大查、每月一次突击查,重大节假日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以及时清除危及事故隐患。严禁在押人员和留所服刑人员自身携带钱物,由看守所统一上帐管理。三是认真落实在押人员劳动制度。劳动现场要有防范措施预案和足够的民警巡视,严格留所服刑人员日常管理,不能用他们开监门送饭送水、对入监人员安全检查、对监室安全搜查。四是严格落实外出就医制度,对在押人员出所看病,要严加控制,必须出所的要按规定审批,戴械具,并有两个以上正式民警监护,尽可能到安全场所治疗,严禁用留所服刑人员监护。五是搞好思想教育。教育要从思想性、知识性入手,从深层次上做文章,除组织集体教育外,还应充分利用电视、影像等现代化的电教手段,全方位地对他们进行思想、道德、人生观、法律教育,最大限度地使他们认识到犯罪给社会、家庭造成的伤害,帮助其彻底改造。看守民警要善于通过找在押人员谈话,了解他们思想动态,进行针对性教育,进而及时发现监内牢头狱霸,始终坚持露头就打高压态势,绝不让牢头狱霸形成气候。六是加强监内耳目建设。对耳目要教方法,教策略,随时考察,定期调换,每个监号都要物色为我工作并有一定能力耳目。七是要严格落实押解制度。每次投劳看守所都要由所领导亲自挂帅,组织足够民警与武警人员共同押解,投劳时要给犯人戴械具,途中注意停车。
  (三)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犯罪形式呈多样化,复杂化、智能化特点。特别是随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一批长期称霸一方的黑恶分子被抓捕归案。因此,监管与反监管斗争越来越尖锐激烈,被关押的各类人员每时每刻都在不择手段地琢磨如何逃避打击,千方百计靠近、拉拢、腐蚀看守民警。特别是被关押几出几进的重案人员,他们已经熟悉了监管规律,在监内破罐破摔,这些都给看守工作带来新的更大压力, 对看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大潮流中,如何增强看守民警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保证在看守所这个特殊岗位上不犯错误,也是一项亟待加强和提高的政治思想教育课题。另外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看守民警只具备一般的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是远不够的,需要大力提高自身分析、解决问题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因此建立看守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就必须搞好看守民警宗旨、职业观教育,切实增强他们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重视和配合驻所监督。俗话说“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好治病”。驻所检察室作为法律监督部门,对看守所安全监管活动进行监督,一方面是依法履行职责,另一方面是对监管活动中存在问题及时建议纠正,其目的和作用都是为了促进看守所科学、规范、严格管理,对整个看守所监管工作开展,只有百益而无一害,不存在与看守所在执法认识上敦高敦低问题,同时看守所要清醒认识到,在当前新形势下实现监管工作安全运转,离不开外在信息反馈和监督机关监督与帮助。因此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定期举行联系座谈等多种形式,让监督人员积极参与到安全监管活动当中去,为全力维护安全监管出谋献策,在此基础上不断倾听采纳驻所检察室提出的安全监管合理化建议。这样看守所就能在安全保障机制落实、防范事故发生上多一层有效防护屏障,整个安全监管工作运行就会有更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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