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科瑞:“摩尔的常识辩护中的三种确定性”

来源 :哲学动态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eng3631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摩尔在其“对常识的辩护”(A Defense of Common Sense)中提出三种确定性为“对世界的常识观点”(CSVW)辩护,以往,这个辩护的重要性往往被忽略。这里将重建和评价摩尔的辩护,以理解这三个确定性。
其他文献
我们的文化身分能够免除我们对某些行为所负的责任吗?这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这里,我们只涉及文化身分与道德责任之间关系的问题。首先,我们假设行为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其次,我们必须将道德责任同法律责任区别开来。出于何种缘由我们认为文化身分可以
伦理学服务于有善良意愿的人,承担抵制任意性的任务,它不仅具有功能性,而且要实现合理性。人是伦理学的出发点。现代经济伦理学以人类学视角的论证,沟通经济理性和伦理理性,反对任何主观臆想的假借概念。
包括逻辑经验主义在内的自然主义哲学家都认为,自然和社会是同构的,社会可以像自然科学一样进行研究,社会行为的解释也能套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和理论。自然主义者相信,社会现象从属于那些类似于自然规律的决定性规律。
从考察柏拉图早期关于定义的对话中苏格拉底寻求定义的方式可知,苏格拉底对定义的评价是通过考察定义与他所承诺的“F-条件”(“F”指在对话中苏格拉底与对话者所探讨的各概念变元)的同一性条件的一致性来达到的。在此过程中,他力图确定定义的真值,其
杨国荣教授的论文《罗蒂新实用主义的若干思考》把我带回到了我今天开始回应的地方。在这篇论文中,他坚持了将“评价”(evaluation)与“认知”(cognition)相结合的一种需要。
在“同一政治”的名下,对于种族运动和民族运动、妇女运动和同性恋运动等解放运动而言,其共同目标在于为“重新认识差异”而斗争。但差异问题没有导致各运动的统一或结盟,相反它造成了它们的分裂。
关于现代科学的起源问题,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重要问题。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涉及到东西方的思维方式及其差异等问题。我们试图在考察有关争论的基础上提出我们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为促进西方哲学(尤其分析哲学传统)与中国哲学传统之间的建设性对话,并探索二者如何为共商哲学事业携手做出创造性贡献,深入探讨所涉及的一系列哲学基础问题和当代哲学问题。
近来,德里达一直关注被称谓“可能一不可能”的迷阵(aporias)。尤其他描述了诸如给予、友好、原谅和哀痛等情感概念的悖论情形。他认为,这些概念的可能性条件同时也是它们不可能的条件。
一般认为,柏拉图的所谓“未着文字的学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关于原理的学说(“一”和“未定之二”)、关于世界的几何构造的论题以及理想数的问题。借助这些内容,我们可以理解柏拉图对话中一些含义晦涩的段落。它们一方面反映了柏拉图与前苏格拉底哲学、特别是毕达格拉斯学派的深刻联系,而另一方面也对后来的新柏拉图主义有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