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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夏,江淮流域爆发了特大水灾,沿江淮地区受灾严重。南京城区乡村大部分地区变成泽国。面对严重的水灾,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内政部、赈务委员会、南京特别市政府等部门,先后组织了首都水灾急赈会、首都水灾救济会等机构对灾民进行救济。同时民间慈善组织也对灾民展开了救济。官民合作的救灾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救济效果,使得数万灾黎幸免于难。南京水灾救济工作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救灾过程中表现出自己的特点与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