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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10月27日至28日,昌平区通过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领导小组)的验收,成为北京市第一个全国第五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李和平、北京市档案局局长陈乐人参加验收会并讲话。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活动(以下简称示范县活动)是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为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工作的全面开展,使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而开展的一项活动。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于2010年7月制发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实施办法》(以下检查《实施办法》),计划在全国用3年时间创建15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作为示范县活动的试点。2011年9月,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联合在湖北省宜都市、重庆市九龙坡区、辽宁省普兰店市分别召开了华南、西南、东北华北三个区域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验收推进会,将示范县活动全面推开。
根据《实施办法》的要求,北京市向全国领导小组推荐昌平区申报2011创建示范县活动。2011年9月21日—22日,受全国领导小组委托,北京市档案局组织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联合对昌平区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进行预验收,之后提请全国领导小组对昌平区进行正式验收。2011年10月27日—28日,国家档案局组织民政部、农业部、河北省档案局、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昌平区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进行正式验收。验收组听取了昌平区副区长刘淑华对昌平区开展示范区活动情况、昌平区档案局局长赵丽君对自查情况、北京市档案局副局长马素萍代表预验收组对预验工作情况的汇报,观看了昌平区创建示范区活动专题片,查阅了区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工作的佐证材料,实地检查了区档案馆及东小口镇、流村镇、兰各庄村、真顺村、阳坊村、瓦窑村、海鶄落村、下念头村等8个镇村档案室。验收组经细致检查和综合评议后,提出了验收意见,对昌平区的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很高评价。
一是昌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为农村档案工作和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列入到区“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和“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将乡镇及村级档案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体系;连续七年将《政务信息汇编》列入到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每年下拨专项经费。示范区创建工作列入到区政府折子工程中,成立了由区委常委为组长,主管档案和农业工作的两位副区长为副组长,各镇街、涉农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发了多份关于加强农村档案工作的文件,有效促进了农村档案工作的开展。区领导经常听取档案工作的汇报,亲自到镇、到村实地检查、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2010年—2011年,全区累计投资800余万元,为镇街、村档案室配发空调、电脑、数码相机、档案柜、防盗门窗、灭火器等设施设备,实现了全区档案室档案工作设备的“六统一”,有效改善了村级档案室的工作条件。
二是档案部门加强指导,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区档案局积极争取,将档案内容列入区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培训课程,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远程咨询等方式,强化基层档案队伍建设。自2006年开始每年组织农村(社区)档案员开展业务培训,仅2009-2011年就培训村级档案员2713人次。2011年创新了对新农村档案工作业务指导的方式,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语音、视频指导,实时为镇村档案工作者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在东小口镇和流村镇瓦窑村,验收组看到区档案局与各镇档案室、镇档案室与各村档案室都建立起了QQ群,在调阅聊天记录之后,发现平时档案业务指导和交流十分频繁,认为昌平区利用互联网开展档案业务实时指导确实落到了实处。树立6个镇街、60个村作为典型,以点带面,典型引领,推广带动全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利用昌平区档案信息网开设了“三农专栏”,上传了政府公开信息、全部开放档案目录及农民迫切需要的致富技术信息。还利用北京市农村档案资源共享系统上传镇街和部分村可公开档案原文,搭建起了农村档案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区档案馆加强接收涉农专业档案进馆,现已接收8类共8万余卷件涉农档案。
三是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区档案局与农委、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建立了联合开展调研、指导和检查工作的协调机制,共同制发了相关档案管理办法;区委组织部、农委、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在指导村民自治、农业发展等工作中对各种文件的形成和归档提出要求,做到了档案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开展、同部署;联合对全区的土地承包、产权林权制度改革、村委会换届选举等档案工作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和业务督查,推动了各类涉农档案工作的开展;区经管站利用涉农档案开发了“昌平区农经地理信息系统” 和“农村经济在线审计系统”,实现农村经济档案的资源共享和村级经济运行情况的实时审计。
四是镇街村注重基础业务建设,全面提升档案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全区各镇街村均修订和完善了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对重要的涉农专项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加强收集,实现了各类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案卷级、文件级目录全部实现了计算机检索;17个镇街的档案工作全部达到北京市机关档案管理二级以上水平,镇档案部门通过成立档案业务指导工作队和开展网上指导等方式深入指导,及时解决村级档案工作中的难题;304个村全部建档,并达到区村级建档合格标准,村级档案室全部 达到“十有”标准,即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档案人员、有档案室、有制度、有档案柜、有计算机、有数码相机、有空调、有防盗门窗、有灭火器;实现了全区100%农民不出村就能查阅政府公开信息和涉农档案信息;部分村开展主动记录、征集史料工作,、利用档案举办展览等。在海鶄落村,验收组查看了该村档案室编辑的村志,并听档案员讲述了该村村名的来历,对村级档案室利用档案资源主动编史修志的做法给予肯定。
陈乐人局长代表市档案局向国家档案局和验收组的同志表示感谢,向昌平区委、区政府表示祝贺,向昌平区档案局表示祝贺和慰问。她充分肯定了昌平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希望昌平区进一步做好农村档案资源建设工作,涉农部门、镇街、村要加强涉农档案的积累工作;区档案局(馆)要更加重视和加强涉及农民权益的各种档案的收集,进一步做好涉农档案的利用服务和农村档案信息共享工作,加大涉农档案的查阅服务力度和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进一步巩固创建工作成果,根据验收组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在继续保持农村档案工作经费投入、农村档案人员培训、农村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做得更好。
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李和平肯定了昌平区建立档案管理机制、协调配合机制、督察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等“四个机制”是做好农村档案工作事半功倍的有效手段;提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要牢固树立服务思想,继续为广大农民做好档案信息服务。
昌平区区委书记侯君舒,区委副书记、区长金树东,区委副书记王书合,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孙启,副区长刘淑华,市民政局副局长谢延智,市农委委员左晓波等领导出席了相关验收活动。市档案局副局长马素萍全程陪同验收组检查。
(北京市档案局区县处)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活动(以下简称示范县活动)是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为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工作的全面开展,使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而开展的一项活动。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于2010年7月制发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实施办法》(以下检查《实施办法》),计划在全国用3年时间创建15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作为示范县活动的试点。2011年9月,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联合在湖北省宜都市、重庆市九龙坡区、辽宁省普兰店市分别召开了华南、西南、东北华北三个区域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验收推进会,将示范县活动全面推开。
根据《实施办法》的要求,北京市向全国领导小组推荐昌平区申报2011创建示范县活动。2011年9月21日—22日,受全国领导小组委托,北京市档案局组织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联合对昌平区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进行预验收,之后提请全国领导小组对昌平区进行正式验收。2011年10月27日—28日,国家档案局组织民政部、农业部、河北省档案局、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昌平区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进行正式验收。验收组听取了昌平区副区长刘淑华对昌平区开展示范区活动情况、昌平区档案局局长赵丽君对自查情况、北京市档案局副局长马素萍代表预验收组对预验工作情况的汇报,观看了昌平区创建示范区活动专题片,查阅了区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工作的佐证材料,实地检查了区档案馆及东小口镇、流村镇、兰各庄村、真顺村、阳坊村、瓦窑村、海鶄落村、下念头村等8个镇村档案室。验收组经细致检查和综合评议后,提出了验收意见,对昌平区的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很高评价。
一是昌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为农村档案工作和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列入到区“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和“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将乡镇及村级档案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体系;连续七年将《政务信息汇编》列入到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每年下拨专项经费。示范区创建工作列入到区政府折子工程中,成立了由区委常委为组长,主管档案和农业工作的两位副区长为副组长,各镇街、涉农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发了多份关于加强农村档案工作的文件,有效促进了农村档案工作的开展。区领导经常听取档案工作的汇报,亲自到镇、到村实地检查、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2010年—2011年,全区累计投资800余万元,为镇街、村档案室配发空调、电脑、数码相机、档案柜、防盗门窗、灭火器等设施设备,实现了全区档案室档案工作设备的“六统一”,有效改善了村级档案室的工作条件。
二是档案部门加强指导,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区档案局积极争取,将档案内容列入区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培训课程,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远程咨询等方式,强化基层档案队伍建设。自2006年开始每年组织农村(社区)档案员开展业务培训,仅2009-2011年就培训村级档案员2713人次。2011年创新了对新农村档案工作业务指导的方式,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语音、视频指导,实时为镇村档案工作者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在东小口镇和流村镇瓦窑村,验收组看到区档案局与各镇档案室、镇档案室与各村档案室都建立起了QQ群,在调阅聊天记录之后,发现平时档案业务指导和交流十分频繁,认为昌平区利用互联网开展档案业务实时指导确实落到了实处。树立6个镇街、60个村作为典型,以点带面,典型引领,推广带动全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利用昌平区档案信息网开设了“三农专栏”,上传了政府公开信息、全部开放档案目录及农民迫切需要的致富技术信息。还利用北京市农村档案资源共享系统上传镇街和部分村可公开档案原文,搭建起了农村档案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区档案馆加强接收涉农专业档案进馆,现已接收8类共8万余卷件涉农档案。
三是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区档案局与农委、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建立了联合开展调研、指导和检查工作的协调机制,共同制发了相关档案管理办法;区委组织部、农委、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在指导村民自治、农业发展等工作中对各种文件的形成和归档提出要求,做到了档案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开展、同部署;联合对全区的土地承包、产权林权制度改革、村委会换届选举等档案工作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和业务督查,推动了各类涉农档案工作的开展;区经管站利用涉农档案开发了“昌平区农经地理信息系统” 和“农村经济在线审计系统”,实现农村经济档案的资源共享和村级经济运行情况的实时审计。
四是镇街村注重基础业务建设,全面提升档案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全区各镇街村均修订和完善了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对重要的涉农专项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加强收集,实现了各类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案卷级、文件级目录全部实现了计算机检索;17个镇街的档案工作全部达到北京市机关档案管理二级以上水平,镇档案部门通过成立档案业务指导工作队和开展网上指导等方式深入指导,及时解决村级档案工作中的难题;304个村全部建档,并达到区村级建档合格标准,村级档案室全部 达到“十有”标准,即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档案人员、有档案室、有制度、有档案柜、有计算机、有数码相机、有空调、有防盗门窗、有灭火器;实现了全区100%农民不出村就能查阅政府公开信息和涉农档案信息;部分村开展主动记录、征集史料工作,、利用档案举办展览等。在海鶄落村,验收组查看了该村档案室编辑的村志,并听档案员讲述了该村村名的来历,对村级档案室利用档案资源主动编史修志的做法给予肯定。
陈乐人局长代表市档案局向国家档案局和验收组的同志表示感谢,向昌平区委、区政府表示祝贺,向昌平区档案局表示祝贺和慰问。她充分肯定了昌平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希望昌平区进一步做好农村档案资源建设工作,涉农部门、镇街、村要加强涉农档案的积累工作;区档案局(馆)要更加重视和加强涉及农民权益的各种档案的收集,进一步做好涉农档案的利用服务和农村档案信息共享工作,加大涉农档案的查阅服务力度和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进一步巩固创建工作成果,根据验收组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在继续保持农村档案工作经费投入、农村档案人员培训、农村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做得更好。
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李和平肯定了昌平区建立档案管理机制、协调配合机制、督察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等“四个机制”是做好农村档案工作事半功倍的有效手段;提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要牢固树立服务思想,继续为广大农民做好档案信息服务。
昌平区区委书记侯君舒,区委副书记、区长金树东,区委副书记王书合,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孙启,副区长刘淑华,市民政局副局长谢延智,市农委委员左晓波等领导出席了相关验收活动。市档案局副局长马素萍全程陪同验收组检查。
(北京市档案局区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