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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钟在《中国报道》2012年5月总第99期撰文指出,改革动力机制的形成,关键在于事业单位“拨款+创收”的运行模式能否改变。要改革这种模式,促进事业单位形成与公益属性相一致的动力和激励机制,需要资源和监管的双重保证。首先,政府应切实保障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根据分类改革的财政政策,财政对公益一类、二类都有相对明确的支持方式,但其保障力度和对现有创收受益的替代水平,将对改革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在加大财政投入情况下,要使资源投人产生相应的公共服务效益;另一重要的保障措施是如何加强监管,规范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