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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3年权利人向卡拉OK经营者主张MTV作品著作权使用费的第一件案件获得法院支持后,境外唱片公司(多为香港公司)在大陆地区各大城市掀起了维权活动的高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4年、2005年两年间共受理此类案件13件。境外唱片公司的这种维权行动,触动了国人尚未觉醒的神经。虽然人们从报刊杂志近年有关播放背景音乐需缴费的报道中隐约觉察到“免费午餐”的时代正在结束,